闽侯县水利局2022年度闽侯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服务竞争性磋商
闽侯县水利局2022年度闽侯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度闽侯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服务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14: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100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工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志伟 |
项目概况
2022年度闽侯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ZB(CS)2022-007
项目名称:2022年度闽侯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水利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张工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联系方式:陈志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58*****100
标签: 在建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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