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四批)项目总承包D1标段
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四批)项目总承包D1标段
招标代理交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成)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成)青岛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成)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3146.3061 | 3112.2104 | 3143.7571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 无 | 无 | 无 |
质量要求 |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3)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3)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3)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
计划工期 | (1)无外电增容的33对服务区58座充电站:合同总工期暂定为95个日历天,自招标人或监理人签发进场通知书之日起算,其中施工准备期(含施工图设计)5个日历天,工程施工期30个日历天,工程维护照管期60个日历天。(2)需外电增容加装变压器的棉洋、多祝、黄村和浅水共4对服务区5座充电站:合同总工期暂定为140个日历天,自招标人或监理人签发进场通知书之日起算,其中施工准备期(含施工图设计)5个日历天,主体工程施工期75个日历天,工程维护照管期60个日历天。 | (1)无外电增容的33对服务区58座充电站:合同总工期暂定为95个日历天,自招标人或监理人签发进场通知书之日起算,其中施工准备期(含施工图设计)5个日历天,工程施工期30个日历天,工程维护照管期60个日历天。(2)需外电增容加装变压器的棉洋、多祝、黄村和浅水共4对服务区5座充电站:合同总工期暂定为140个日历天,自招标人或监理人签发进场通知书之日起算,其中施工准备期(含施工图设计)5个日历天,主体工程施工期75个日历天,工程维护照管期60个日历天。 | (1)无外电增容的33对服务区58座充电站:合同总工期暂定为95个日历天,自招标人或监理人签发进场通知书之日起算,其中施工准备期(含施工图设计)5个日历天,工程施工期30个日历天,工程维护照管期60个日历天。(2)需外电增容加装变压器的棉洋、多祝、黄村和浅水共4对服务区5座充电站:合同总工期暂定为140个日历天,自招标人或监理人签发进场通知书之日起算,其中施工准备期(含施工图设计)5个日历天,主体工程施工期75个日历天,工程维护照管期60个日历天。 |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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