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剧院专业音箱设备和灯光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口论证的公示

临安剧院专业音箱设备和灯光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口论证的公示

临安剧院专业音箱设备和灯光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口论证的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202*****726*****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临安剧院专业音箱设备和灯光设备采购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临安剧院专业音箱设备和灯光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音响设备预算******元,灯光设备预算******元,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1//

七、 申请理由:本项目拟采购的进口设备为杭州临安剧院配套设备,临安剧院是临安区政府大型会议和汇报演出的交流中心,大型会议和专业团队演出对扩声的声音品质要求极高。进口音响设备技术相对成熟、稳定性及所能达到的声音效果也相对更佳。目前国内同类设备产品在制造精度、声音品质、使用寿命、功能、可操作性、安全可靠性等方面,与国际主流设备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无法满足专业表演团体高标准的声音还原及长时间高负荷使用要求。国际主流音响设备能保证声音的完美重放,具有很好的瞬态表现能力的特点。其次为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组织专业表演团队面向基层和农村、社区实施文化惠民演出,为了更好的满足外出演出需要,适应专业表演团队剧目演出的需要保证与原进口系统的一致性、互补性、稳定性以及兼容性。综上所述,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故申请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齐刚高工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马晓萍高工临安市乡镇企业局
李华芸高工临安区民政局
郑兵高工浙江农林大学
石丽萍法律浙江冠辉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临安剧院现有使用的设备为进口的设备,总价共计300余万,而本次采购的配套音响设备计55.78万元,为保证本次采购的设备与原有的设备一致性、互补性、稳定性以及兼容性,仍需采购进口的音响设备。同时国际主流音响设备能保证声音的完美重放,具有很好的瞬态表现能力的特点,综上所述,建议本次音响设备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吴坚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址:临安区钱王街28号职工之家14楼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喻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0571-********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号楼B座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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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音箱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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