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 有效期: 2022-10-20 至 2022-10-26
撰写单位: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 撰写人: 佟欣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镇育新路2号。2022年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扩建工程(二期)部分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本次新增建筑面积*****.85㎡,按照沈房发[2017]59号文件规定,应向供暖公司缴纳新增建筑面积入网费。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0年,经沈阳市城建部门批准,将沈阳地区监狱城供暖改造纳入市“拆小并大”工程进行联网改造,并根据沈阳市于洪区房产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供热联网热源确定意见书》,辽宁省沈阳监狱管理分局与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三方签订了“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于洪区供热移交2020年01号),明确沈阳地区监狱城供热已移交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目前,沈阳地区监狱城都由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负责供暖。

基于考虑本次新增建筑仍在“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中明确的移交范围内,同时兼顾监狱城周边地区热源的唯一性及原有采购供热项目的一致性、连续性等因素,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三条第7款“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情形”,因此申请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五台山南路63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 10 月20日至2022年 10月2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采购人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曹向阳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镇育新路2号

联系电话:024-********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024-********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潘丹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电话:024-********

六、附件

附件:申请单一来源情况说明
单一来源专家资料2022.10.18

标签: 供热工程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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