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沪通铁路项目清障旧房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2-CLZSB-CS00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沪通铁路项目清障旧房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84.632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沪通铁路项目清障旧房拆除工程,其中主要包括:对项目范围内未
纳入征收的设施等进行清障工作,涉及新星村水丰村前锋村启明村黎明村水利村
水和村讯建村兴东村联合村东海村顾三村建新村和农投公司设施和房屋,拆除
房屋总面积含线外带拆约5960平方米。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书。投
标上限价为:84.6320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投标上限价,否则视为废标。工程地址:上海市
曹路镇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沪通铁路项目清障旧房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沪通铁路项目清障旧房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必须
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且拥有建筑物拆除施工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及专业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
障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服务管理体系,并提供在本市具有固定的服务机构证明: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到2022年10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2-10-2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10-26,每
天上午9:3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
下列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
工作,具体资料如下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2)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4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截图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
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磋商文件售价600
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费用现金支付。法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
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
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
七其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
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迟到或不符合
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要求及携带材料投标人在参加开标时,须委派投标人代表参加,递交响应投标
文件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1)供应商投标人委托的递交响应投标文件人员应为
本单位工作人员。(2)递交文件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及递交文
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采购人招标代理应在递交现场对上述材料进行核
验,对材料不齐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供应商,拒收其递交文件。相关材料一并归入存档资
料。(3)携带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ny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共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1639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
联系人:王海车
电
话:63326976-802
电子邮件:421955372q9.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