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基地)奖补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的公示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基地)奖补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的公示

为做好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人社局对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基地)奖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1.项目立项背景:按照市人社局和县乡村振兴局相关通知要求,2021年11月4日,县人社局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了《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项目的报告》(灵人社〔2021〕203号),提出2022年实施就业帮扶项目6个,项目概算570万元,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基地)奖补项目概算19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项目,认定上良镇人民政府、中台镇人民政府、蒲窝镇人民政府为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8月下旬按照*****元/个的标准拨付9万元奖补资金;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项目,认定灵台县灵贸制衣有限公司、灵台县红丰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灵台县鲜果家园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灵台县满山红中药材种植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灵台县宏林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5家生产经营主体为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基地,8月下旬每家基地按照*****元/家的标准拨付奖补资金10万元。累计吸纳带动劳动力就近就便就业446人。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3.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万元。

4.项目绩效目标: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项目,计划申报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3个,每个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奖补资金3万元;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项目,计划申报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5家,每家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奖补资金2万元。

5.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县人社局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紧盯劳务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以劳动力就业和鼓励、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为着力点,严格落实相关资金管理办法,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制定了资金项目计划,并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组织进行实施。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上按照县级报账制要求,在灵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不少于10天的公示,实行了专人负责,专人记账,做到了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联合验收,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进行考核验收,按照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及时、规范、准确。

6.绩效分析:项目的绩效从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产出-数量指标1个、产出-质量指标1个、产出-时效指标1个、产出-成本指标1个,得分50分;社会效益指标1个,得分30分;服务对象满意指标1个,得分10分;预计项目资金支出19万元,执行率100%,得分10分。

7.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100分,其中:产出指标得60分,效益指标得15分、满意指标得15分,资金支出指标得10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8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933—*******、0933—*******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

标签: 乡村振兴 创业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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