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项目招标公告

于洪区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于洪区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0-20 至 2022-10-26
撰写单位: 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雪
(于洪区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于洪区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的文件精神,于洪区政府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沈阳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再次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 对全区城乡自建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服务要求

负责全区行政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安置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1.重点排查用于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修改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

3.负责前期资料收集整理,负责各乡镇街道对接,负责自建房现场补充调查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整理形成省、市要求的簿册成果、台账。

4.同步更新自建房安全排查系统,负责配合项目验收。

具体需求如下图:

排查标段成果清单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格式

份数

1

自建房安全排查系统信息录入

电子

1

2

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

电子/纸质

1

3

城乡隐患自建房安全信息采集表

电子/纸质

1

4

现场房屋照片(不少于1-10张)

电子(.jpg)

1

三、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2022年年底前支付合同金额的60%,2023年年底前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40%。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验收,需符合国家、辽宁省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其它: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错时开工以及为完成项目而增加人员情况等一切风险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予其它补偿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包含)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2.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现场递交密封加密备份文件(U盘),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采用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授权代表人自行携带CA证书,笔记本电脑(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不允许进入交易中心大楼,请各供应商自行确定解密方式。
5.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根据疫情防控总指挥部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疫情防控期间,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金谷大厦BD座1102-4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qsxm123@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雪、王若冰
电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安全 排查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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