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中小学专用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河区中小学专用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河区中小学专用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0-20 至 2022-10-26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祁宏
(沈河区中小学专用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河区中小学专用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沈河区中小学专用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50,000.00
最高限价(元):3,830,434.17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有效保护青少年视力健康,全力打造全国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区,沈河区教育局结合区内各学校照明环境现状,已经完成对区内各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备的改造,按市教育局要求我局对区内各中小学专用教室照明设备进行改造。投入资金39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专项及区财政配套资金。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要求:计划51所学校(校区)改造,共改造7966盏灯具,改造电线管线,更换两开单控开关1,更换三开单控开关,恢复天棚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详见附件1

★技术文件、

资料的要求

详见附件2

★其它

一、照明系统及其节能措施

1、 灯具光源选择LED高光效光源,并应符合GB7000.1、GB7000.201或GB7000.202的要求。

2、 灯具应符合GB*****.1和GB/T*****的要求。

3、 灯具应符合GB7000.1-2015第4.24.2条视网膜蓝光危害RG0或RG1,不应使用大于RG2的灯具。且蓝光质量特征认证结果为低蓝光。

4、 灯具光生物安全检测为“无危险类”。

5、 灯具初始光通量不应低于标称值的90%。

6、 灯具应采用色温3300K~5500K相关的色温光源。

7、 灯具色容差SDCM≤5。

8、 灯具统一眩光值UGR≤16。

9、 灯具应显示指数Ra≥80;美术教室Ra≥90。

10、 灯具功率因数应≥0.9。

11、 灯具控制装置的输出额定电压≤36VDC。

12、 灯具灯光频闪应符合标准要求且频闪波动深度≤0.2%,灯具频率≥100Hz。

13、 灯具可替换光源的LED教室灯具效率≥65%,黑板灯具效率≥75%;所用效≥90lm/W。不可替换光源的LED教室灯具效能≥70lm/W,黑板灯具效能≥65lm/W。

14、 灯具配用的LED驱动应符合GB*****.14、GB*****.1、GB*****、GB/T*****的要求,总谐波失真应≤15%,能效达到GB/T*****-2009节能评价第14条的A2级及以上的要求。

15、 所用灯具应具有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及CNAS、CMA、CAL标志的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灯具材质:

1、LED教室灯为一体式LED防炫灯具设计、外框为一体成型金属框,平整、无凹陷表面均匀光洁。

2、黑板灯主体采用铝型材质,两端密封盖采用ABS材质,采用精密光学配光设计的偏光透镜,材质为高透PC。为保证灯具吊挂安全,吊杆须铝型材质管,表面阳极氧化本色。

三、照度要求及LPD值

主要场所名称

统一眩光值

显色指数

均匀度

照明照度密度值(W/m²)

对应照度值(lx)

UGR

Ra

Uo

现行值

教室、专用教室

≤16

≥80

≥0.70

≤9

300

阅览室、实验室

≤16

≥80

≥0.70

≤9

300

计算机室

≤16

≥80

≥0.70

≤15

500

美术教室

≤16

≥90

≥0.70

≤15

500

教室黑板

-

≥80

≥0.80

-

500

设计照度与照度标准值的偏差不应超过±10%

附件2

产品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

1

1. ★LED黑板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要求所投产品型号与CCC证书标注型号一致,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

2. ★LED教室灯整灯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

3. LED 教室灯长度≥1200mm;为一体式防眩灯具,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提供产品规格书。

4. LED 教室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初始测试(0 或 1000 小时)及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3300-5300K。

5. LED 教室灯显色指数在初始测试(0 或 1000 小时)及正常燃点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Ra≥90、R9≥50。

6. LED 教室灯色容差(或色品容差)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后与初始测试(0 或 1000 小时)的差值(绝对值)≤5 SDCM

7. 为使教室课桌面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 教室灯须满足宽光束角类型,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0 或 1000 小时)与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 面及 C90-C270面均应≥70°且两平面相差≤10°。

8. LED教室灯的光生物安全为无危险类。

9. LED教室灯防止灰尘、蚊虫等进入,密封防尘等级达到IP40及以上。

10. ▲LED教室灯蓝光危害等级为RG0(0类危险)。

11. ▲LED教室灯通过频闪性能认证,且符合GB/T 9473-2017标准要求。

12. ▲ LED教室灯使用设计寿命≥*****小时,符合GB/T*****-2017认证准则的要求。

13. ▲LED教室灯通过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

14. ▲LED教室灯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灯具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认证》要求。

15. ▲LED教室灯所用材料全部环保无危害,电器电子产品ROHS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符合《GB/T *****-2011》及《GB/T *****-2011》标准要求。

注:以上第 1,2,10-15, 项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证书上须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截图。

2

1. ★LED黑板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要求所投产品型号与CCC证书标注型号一致,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

2. ★LED黑板灯整灯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

3. LED 黑板灯长度≥1200mm;为一体式防眩灯具,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提供产品规格书。

4. LED 黑板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初始测试(0 或 1000 小时)及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3300-5300K。

5. LED 黑板灯显色指数在初始测试(0 或 1000 小时)及正常燃点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Ra≥90、R9≥50。

6. LED 黑板灯色容差(或色品容差)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后与初始测试(0 或 1000 小时)的差值(绝对值)≤5 SDCM。

7. 为配合书写板尺寸,使书写板照明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 黑板灯配光非对称,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0 或 1000小时)与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 面应≥70°且C90-C270 面应≤40°(或 C90-C270 面应≥70°且 C0-C180 面应≤40°)。

8. LED黑板灯的光生物安全为无危险类

9. LED黑板灯防止灰尘、蚊虫等进入,密封防尘等级达到IP40及以上。

10. ▲LED黑板灯蓝光危害等级为RG0(0类危险)。

11. ▲LED 黑板灯频闪质量特征为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或无显著影响。

12. ▲LED黑板灯使用设计寿命≥*****小时,符合GB/T*****-2017认证准则的要求。

13. ▲LED黑板灯通过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

14. ▲LED黑板灯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灯具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认证》要求。

15. ▲LED黑板灯所用材料全部环保无危害,提供电器电子产品ROHS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结果符合《GB/T *****-2011》及《GB/T *****-2011》标准要求。

注:以上第 1,2,10-15, 项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证书上须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截图。

294盏

带“★”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不得偏离,如偏离做废标处理。“▲”条款为重要条款,非标记项为一般条款。

二、附:表1.政府采购项目确认书

2.工程量清单

3.造价

4.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6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未发送成功视为接收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
2、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教育局(事业)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04-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024*****408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4310905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设备 专用教室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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