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田乡有机肥招标公告

平田乡有机肥招标公告

台州市黄岩区头陀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备案登记号:台黄头片公招字[2015]16号


招标项目:平田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台州市黄岩区平田乡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盖章)

联 系 人:徐仙华 电话:135*****058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黄岩区头陀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徐志海

联系电话: ****-********

经办人: 夏开军 联系电话:****-******** 669761

招标监管机构:台州市黄岩区头陀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主任:张君斌

联系电话: ****-********

2015年4月8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1
招标人
名称:黄岩区平田乡人民政府

地址:黄岩区平田乡

联 系 人:徐仙华 电话:135*****058

1
1.1.2
采购名称
平田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2
1.1.3
建设地点
黄岩区平田乡

3
1.1.4
采购规模
有机肥采购数量约200吨,有机肥要求需满足标准为NY525-2012,有机质含量≥50%;N/P/K≥10%

4
1.1.5
预算造价
一个标段,预算造价:32.6万元。

5
1.1.6
承包方式
整体一包

6
1.1.7
质量标准
合格

7
1.1.8
工期要求
每个标段不超过60天(日历天)

8
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
2.2
供货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10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100%

11
4.1
投标人要求
具备有机肥供货能力的生产商、代理商或供货商,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化肥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4.2
投标人确定方式
资格后审

14
1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

1、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报价明细表(附件二)。

2、资格标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三);

(3)提供有机肥要求需满足标准为NY525-2012,有机质含量≥50%;N/P/K≥10%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3张此次有机化肥购置发票复印件(购置方必须与本项目投标人一致,不一致的必须出具工商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
14.1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

16
15.1
报价方式
采用现场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17
16.4
投标报价要求
每吨综合单价上限:1630元;投标总报价上限:32.6万元。

18
17.1
投标担保要求
1、担保金额:3万元。

2、担保形式:仅接受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头陀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头陀支行;

银行帐号:****************3;

银行地址:北洋街。

3、担保提交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头陀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1小时办妥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19
18.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20
19.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证书复印件),其中资格标中的原件仅需提供一套。

21
20.3
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投标文件外包封每条接缝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2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
台州市黄岩区头陀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洋镇新建西路6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电话:****-********

23
21.1.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5 年4月15日9时10分前;

23
21.1.2
开标时间
2015年4月15日9时10分时;

24
21.2
投标文件递交

要求
1、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确认单;

2、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三);

3、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参加本工程投标授权委托书)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考格式见附件四)

25
24.3
开标顺序
先开资格标,待资格标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商务标。

26
32.1
评标办法
合理范围定价法

27
34.3
工程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8.5%

廉政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5%

28*

招标文件资料费
毎个标段300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徼纳(未在该时限前徼纳的不予以投标资格)。

注: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和金额描述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说明为准。

中 标 通 知 书

致投标单位:

承包工程:平田乡有机肥采购项目建设项目,贵方于2015年4月15日提交的上述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书,我方于2015年4月15日进行开标,根据该工程取标办法,我方已选定贵方为该项招标工程之中标单位,并接纳贵方的投标文件。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2、贵方须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且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解入(台州市黄岩区头陀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岩农行头陀支行,帐号915901********3)即(大写): 元整。

3、贵方须在接到本通知后伍天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签署本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如果伍天内未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失效重新组织招标。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通知书连同投标书、合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和补充协议等文件将作为是项承包工程的有效合同文件。

谨此函告

招标人:

代表:

联系电话: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供、需双方根据采购招标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采购合同:

采购人(全称):台州市黄岩区平田乡人民政府

供货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采购名称:平田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采购地点:台州市黄岩区平田乡

采购内容:

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五.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六.甲方承诺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七、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台州黄岩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采购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供货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采购量量及合同价款的确认:

1、采购数量的确认:按照采购人实际签证的吨数。

2、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综合单价已包括每吨所含的人工、材料、运输、保险、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有机肥采购数量约200吨,有机肥要求需满足标准为NY525-2012,有机质含量≥50%;N/P/K≥10%。

3)结算造价=按实际签证的数量*合同综合单价。

4)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采购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120元/工日、普工80元/工日计取)。

5)变更引起的无价材料按采购前采购人的签证价。

6)、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等产生的费用,由供货人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联系,自行解决。如给采购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采购人可从供货人的款项中扣回。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供货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二、进度款的支付:合同生效,供货人人员设备进场后,付该合同总金额的10%备料款。

按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完成一半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含备料款),供货完成后凭验收报告单和正式发票报账付清所有货款付清。

三、履约保证金

(1)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 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3)履约担保期限和退还: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供货人可在担保有效期满后28天内退回履约担保。

四.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数: 6 份。

五、其他有关事项

双方在执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依法向黄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范围定价法。

一、第一阶段为资格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标内容以及对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标。

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

1、确定中标单位。

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以负接近评标标底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如出现负接近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附件一:


平田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投 标 函


台州市黄岩区平田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

一、根据你方的平田乡有机肥采购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

1、愿以总报价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平田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报价明细表

序号
采购数量暂定(吨)①
投标综合单价(元/吨)②
投标总价(元)

③=①*②
投标综合单价上限(元/吨)

1
200


1630

2
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结转至附件一


备注:

1、综合单价已包括每吨所含的人工、材料、运输、保险、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有机肥采购数量约200吨,有机肥要求需满足标准为NY525-2012,有机质含量≥45%;N/P/K≥5%。

3、结算造价=按实际采购的吨数*合同综合单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黄岩区北洋镇毛坦至潮济沿路绿化工程(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参考样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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