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3-2024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入围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3-2024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入围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分行2023-2024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入围项目公开竞争磋商公告

云南省分行2023-2024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入围项目(采购编号:2022CG037)经审批,所需资金已经落实,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3-2024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入围项目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云南省分行2023-2024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入围,服务期限2年。

1.3 成交人数量: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前四的供应商成交。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一次全流程招标投标代理服务费保底服务费(含无中标金额的项目)限价5000元/个;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含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费)限价600元/份。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为云南省分行2023-2024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拟采购(入围)4家供应商提供代理服务。具体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四、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申请,资格条件:

4.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4.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响应。

4.3响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4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4.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4.7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响应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4.7.2响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7.3响应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7.4响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7.5响应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4.7.6响应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再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7.8响应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9响应人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10专业资格条件:

4.10.1响应人在昆明市内需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若为办事处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若为分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在昆明市内未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服务机构的,需承诺在中选后30日内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服务机构,以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4.10.2响应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10.3业绩要求:响应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18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公开招标业绩每类(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各不少于3个;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比选、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的业绩每类(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各不少于3个。

4.10.4团队配置要求: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经验在3年及以上,需提供团队人员学历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11.响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及本行对本项业务的其他合规要求。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文件澄清

5.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17:00至2022年10月25日17:00,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审核并致电确认(谢老师:电话0871-********,邮箱*********@qq.com):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内容应包含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方式办理。

5.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应答人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10月25日18:00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文件提交方式同磋商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1月3日9:30时之前,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附楼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2 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附楼3楼会议室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磋商,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磋商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内容应包含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廉洁承诺书 两份

注:以上证明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验后不退,且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若不在有效时间内或未经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属于无效。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

八、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

九、本项目报名参与的供应商或截止磋商时递交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家数不足8个时,采购人将发布二次公告重新组织采购。

十、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一、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培训中心1-9层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871-********,邮箱*********@qq.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2022年10月19日

,云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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