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北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北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北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5Z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北院)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北院)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拆除原有牛舍等废旧圈舍,新建牛舍一座,猪舍一座,饲养员室一座,围墙168米,场地硬化3272平方米及其他零星维修。(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载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
2.4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05月10日开工,2015年07月30日竣工;
2.5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级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0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张志会
电 话:136*****95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刚
电 话:180*****969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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