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防辐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防辐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防辐射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北侧、环湖路西侧地块
2.1.2、招标控制价:*******.87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防辐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类似工程业绩: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30万元及以上防辐射工程施工项目。
注:(1)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工程规模、工程内容、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3月-8月。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5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一楼门外
五、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查验);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查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1日,在江苏万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58*****203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
代理机构邮编:******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
标签: 区-防辐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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