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关于典型石化企业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VOCs污染控制实施要点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关于典型石化企业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VOCs污染控制实施要点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拟针对功能区典型石化企业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VOCs污染控制实施要点编制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DXCL******。
2.项目概述:为落实《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臭氧关键前体污染物综合管控方案暨一园一策(2022 年—2025 年)》中关于在企业开停机、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要求,结合产业功能区典型化工企业特点,分析研究非正常工况VOCs污染控制实施要点,指导企业实施VOCs控制、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实现绿色检修。
3.采购人: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4.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超过此限价报价为无效响应。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按照《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臭氧关键前体污染物综合管控方案暨一园一策(2022 年—2025 年)》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等的要求,编制《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典型石化企业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VOCs污染控制实施要点》,内容应当包括典型石化企业非正常工况识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及排放特点,挥发性有机控制、治理及减排方案,监测及监控手段和方案等。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编制成果(即《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典型石化企业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VOCs污染控制实施要点》)电子版2 份(含 PDF 及 WORD 格式各一份),纸质版8份。
2.编制成果须达到《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臭氧关键前体污染物综合管控方案暨一园一策(2022-2025 年)》内容及指标要求,并通过行业专家评审要求,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同时供应商应于相关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编制成果初稿。
2.服务地点:彭州市。
3.付款方式:
3.1签订服务合同并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启动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2履约验收合格并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启动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4.验收标准:编制成果应经行业专家评审通过,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和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履约验收。
四、供应商参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参选材料要求
(一)资格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复印件),证照需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选时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具有履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二)技术、商务部分
1.供应商简介:供应商应提供自身基本情况简介材料;
2.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情况提出服务方案,具体内容要求见本公告及《综合评审表》(见附件)。
3.报价表(格式自拟)。
4.按照本公告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参选材料递交
1.参与本次竞争性选择的所有供应商均需现场递交参选材料,未现场递交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2.材料密封:所有材料应密封。
3.材料数量: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
4.所有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下午14:00前现场递交。
6.递交地点: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牡丹西路65号6楼(可在地图软件中搜索: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7.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86*****258。
七、评审程序和成交标准
1.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组建的评审小组现场组织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根据采购公告、供应商参选材料和综合评审表(见附件)等,经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供应商。
参选材料满足本公告要求且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前3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需从并列的候选人中选择成交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随机选择。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依照顺序从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中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特此公告。
附件:综合评审表
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综合评审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10% | 10分 | 以本次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基准价/参选报价)×10(保留两位小数) 注:有效报价是指不超过本次采购公告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服务方案 40% | 4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服务方案应包括如下3个部分: 1.项目背景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4项:①方案编制必要性分析、②园区概况介绍、③园区典型企业调查及项目实施目标分析、④项目实施效果分析;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3项:①主要工作内容及阶段目标介绍、②项目团队构成及职责分工、③进度安排和进度控制措施等; 3.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4项:①服务响应时间、②后期服务人员配置、③售后服务内容、④应急预案等。 服务方案内容完整不缺项、准确、贴合项目实际的,得44分,每有1项内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或不贴合项目实际的,扣2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准确是指“为本项目专门制定而非仅模板式套用,逻辑准确、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使用数据或资料准确,且有佐证材料”;内容错误是指存在“仅套用模板,或逻辑错误或混乱,或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胡编乱造相关数据和资料,或相关数据和资料没有佐证材料”的情形。 |
4 | 履约经验20% | 16分 | 供应商自2018年至今具有挥发性有机物相关诊断、溯源、管控、排查、研究等服务成果,或石化化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成果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6分。 备注: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5 | 团队实力 28% | 28分 | 1、项目负责人(1名):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4分,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之外,供应商指派的项目技术都责任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4分,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之外,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的服务人员中,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 个得 2 分,本项最多得16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供应商应提供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拟派人员应当为供应商的全职人员),相关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6 | 文件 规范性 2% | 2分 | 参选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满分2分,有一项偏差(包括但不限于装订错误、格式错误、文字错误等)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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