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招标公告
千阳县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定点供应项目,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定点供应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YCGH(2015)1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千阳县财政局 地址:千阳县东大街16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办公用纸定点供应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本县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销售日常办公用品的能力(含复印纸在内),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即: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办公用品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采购人当地或竞标人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竞标人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报名和谈判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需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六、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 每天8:00—12:00,14:00—18:00。 2、发售地点:千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县财政局四楼)。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00 2、谈判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00 3、谈判地点:千阳县财政局会议室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潘炜 联系方式: ****-******* (注: 供应商需在参加谈判会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自己参加竞标的各品牌原包装完整,未拆包的A4复印纸一包(500张/包),并携带资质证明原件便于现场查验) 千阳县财政局 2015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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