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八宝镇麦塘子、潘家塘两个村小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帮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02000000603
广南县八宝镇麦塘子、潘家塘两个村小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帮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0200000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八宝镇麦塘子、潘家塘两个村小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帮扶建设项目已由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广南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以广发改复〔2022〕318 号、广巩固振兴组办发〔2022〕50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南县高原特色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智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广南县八宝镇麦塘子、潘家塘两个村小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帮扶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GC532*****222*******
2.3项目概况:
(一)看护房。新建钢结构看护房2014平方米(长 11.2米×宽 5.8×高4.6米,四周滴水屋檐高3.8米),采用轻钢屋架结构,材质为国标镀锌方管;墙面采用80mm厚岩棉夹芯板 外墙;屋面采用双层 V900 镀锌彩钢瓦夹75mm厚保温棉;地面混凝土强度为 C25。
(二)牛舍。新建钢结构牛舍1130平方米(长9.6米×宽3.8米×高 2.4米,顶高为 3.3 米);四周采用国标圆管围栏;地面混凝土强度为 C25。
(三)产业路。建设产业路1公里,基础开挖1000米,挡墙支砌、土方回填200米,高度为1米,全路段自然砂石铺设15公分并压实。
(四)供水设备。在取水点安装 1个水泵(型号:D6-25×5型多级离心泵);安装 1个20 立方米水塔;安装 300米提水管道、500 米供水管道。
(五)生产用电。布置安装室内强电、弱电配套设施;安装3项 3线提水用电400米(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4项目总投资:300 万元;
2.5建设工期:365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招标人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6项目建设地点:广南县八宝镇板幕村委会麦塘子村小组、河野村委会潘家塘村小组。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
(3)其他人员资格:(1)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必须持证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2)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具备相关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必须持证常驻施工现场,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是2022年成立的新公司,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相关说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3年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情况,并提供相应承诺.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进行管理和支付。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3.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并有承诺书。
4.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09时00分。
5.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本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网上提交投标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格式为:*.B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BTBT(图纸文件)、*BTBY(视频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5.6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采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三分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保证金: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00元)。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11月11日09 时00分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二)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银行账号:6232******32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
(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②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③、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④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⑤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2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6.3 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南县高原特色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南县莲城镇北宁路
联 系 人:陆宗山
电 话:182******467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智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中天世纪御兴园A区C7-9号
联 系 人:任秋雨
电 话:188******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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