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院路(昌湾大道至新城大道)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陆院路(昌湾大道至新城大道)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监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
招 标 公 告
赣建 洪监新建县 招字[2015 ]第007号
一、招标条件
陆院路(昌湾大道至新城大道)监理工程 已由 新建县发改委以 新发改字(2014)2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建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工程地点:望城镇;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一个标段;本项目监理费:约77.2万元;工期:36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招标控制价)的监理工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有效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二)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 无 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具有 无 业绩。
(三)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其他监理人员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5年 4 月 13 日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在 新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县长麦路南路6号)报名。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建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2015年 4月10日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135*****460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新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人:邓露懿
2015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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