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山城区给水改扩建(城镇生活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锦山城区给水改扩建(城镇生活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给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建报[2015]27号《关于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城区给水改扩建(20000m3/d城区生活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采购的请示》的批复(喀喇沁旗财政局预算申请审批承办单 032号),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锦山城区给水改扩建(城镇生活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锦山城区给水改扩建(城镇生活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2、项目规模:喀喇沁旗锦山城区水源地(20000m3/d)城区生活供水。
3、标段划分:本项目编制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60日历日内完成。
5、招标内容:周围环境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告书(表)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公告、公示、审批、批复(包括取得环保局批文)等。同时,中标单位有义务向环评单位解释说明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环评方要求,协助环评方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6、质量标准:合格。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符合有关法津、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招标人或环保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同时持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能编制报告书类别范围须包含农、林、水利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并提供信誉良好的承诺书(见附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公司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喀喇沁旗众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喇沁旗旅游局三楼)提交初审资料,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可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初审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4份(监察局、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4份,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需装钉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复印件);
(6)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7)项目总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
(8)企业所在地或喀喇沁旗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9)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除外),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收费许可证副本。
(10)自治区外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还须到赤峰市主管部门备案,委托授权人还要到市级公证部门对法人代表授权进行公证。
(11)投标人还需要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6日9时0分,地点为喀喇沁旗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交易中心: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
监督单位:喀喇沁旗监察局
电 话:0476-*******
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单位:喀喇沁旗检察院
电 话:0476-*******
招标代理机构:喀喇沁旗众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慕女士
附件:
商业信誉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活动的资质审查标准规定,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在此日期前 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在此日期前 年内未发生过责任性质量事故,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和处罚,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任何不良纪录。
投标人:
日期: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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