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集团建(构)筑物和电子设备、车辆、其他设备及库存资产第五次处置公告
大化集团建(构)筑物和电子设备、车辆、其他设备及库存资产第五次处置公告
大化集团建(构)筑物和电子设备、车辆、其他设备及库存资产第五次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11:04
竞买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3日10时至2022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成交除外)在京东网络破产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建(构)筑物和电子设备、车辆、其他设备及库存资产进行第五次整体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活动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款的职责并依照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独立在京东网络破产拍卖平台处置破产企业财产。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拆卸费、搬迁费、运输费、人工费等费用)、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其产生的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在2022年11月3日10时正式拍卖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建(构)筑物和电子设备、车辆、其他设备及库存资产。详见附件众华评报字[2021]第70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明细。
起拍价130,940,002元,保证金为13,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展示看样时间与咨询方式
展示看样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吴先生,138*****111。
四、竞买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办理委托手续登记;如未登记、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若竞买人是自然人的,拍卖成交款的付款人、拍卖标的的交付和变更等均为该自然人。
4.竞买人或竞买人委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物拆除;化工设备安装、拆除;化工产品、废旧设备、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的处置的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压力管道安装工业管道GC1级、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甲级资质及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买受人拆除施工之前须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备。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日与管理人联系。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买受人须实际承担因资产交易、过户、所有权变更所产生的全部税、费、滞纳金、罚金等费用,包括因拍卖成交而发生的须以卖方名义申报并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产权证书贴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八、拍卖方式
1.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保证金、余款支付
1.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账号:800*****0001295】,汇款时应注明“破产案号;(2021)辽0213破申3号”,款项性质为“破产财产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买受人所支付的综合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方协商,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费用等损失;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部损失。
3. 本次拍卖买受人须承担拍卖成交价款,同时另行支付标的成交价2%综合服务费及京东平台0.5%技术服务费。
综合服务费由拍卖服务商收取,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综合服务费通过京东拍卖平台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技术服务费由京东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技术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京东网络破产拍卖平台收费规则。
综合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拍卖服务商和京东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综合服务费买受人可与拍卖服务商联系开具,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联系京东拍卖平台开具。
十、移交
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及《竞买公告》第四条买受人须具备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管理人处(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施工安全责任书》,并向管理人提交施工方案(包括作业人员、安全措施、施工进度等)及污染防治方案。如买受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须向管理人提供买受人与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签署的委托施工合同及污染防治相关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因买受人未能按照《竞买公告》第四条提供自身及委托主体所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要求,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拍卖,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部分作为违约金扣除不予返还。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为现状整体拍卖。
2.本次拍卖所涉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新旧程度、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及能否正常使用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明细及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判断依据,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考虑拍卖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
3.管理人对拍卖标的外观、结构、成分含量、内在质量及瑕疵等情况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标的清单明细只作为参考,以交付时现场实有数量为准。请竞买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可超出本次拍卖标的范围提取拍卖标的,否则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施工前,须向属地环保及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拆除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属地监管部门的监管,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施工期间管理人雇佣监理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无拆除资质的买受人不得自行实施拆除行为,拆除作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应急管理、住建、环保、消防等主管部门的要求。
7.本次拍卖标的全部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在失去正常的维护的状态下,多数设备已出现严重生锈、腐蚀状况,不能保证正常使用。对外观和内在的品质状况、性能和零部件的完整性等残存的使用价值和数量以移交时为准,同时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买受人应自行前往标的存放处核实机器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等,管理人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了解拍卖范围所需,对于设备能否继续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本次拍卖标的电子设备为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台式电脑、空调、投影仪、办公桌及文件柜等,主要购置于2008-2020年,电子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以现状为准,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无法正常使用风险。
9.标的在拆装、运输设备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制度和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各施工操作人员须持合规票证作业,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拆装、运输。如在拆装、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一切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在对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库存资产在拆除、搬运、装卸过程中存在有减损其价值等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本次拍卖车辆为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用车,主要包括推土机、叉车、一吨翻斗车和装盐机,主要购置于1993-2019年,共16台,车辆处于闲置状态。拍卖车辆是否能正常行驶由买受人亲自实地查看并自行判定,实际新旧程度、破损情况(包括并不局限于外观件更换、划痕、喷漆、钣金修复等)均以现状为准。
11.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完工使用的含氨淡母液蒸馏装置,处于闲置状态,施工作业须符合施工作业的相关规定要求,竞买人须对其装置进行了解、查验、预判,对将产生的风险及后续进行专业处置的能力和安全维护能力进行充分预估。
12.本次拍卖标的部分设备中含有液态氨及氯化铵母液,产生的检测、鉴定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产生的风险、处置责任和处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在整个施工作业过程中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方面的隐患问题及责任事故,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买受人须自行面对相关政府部门、执法机关的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和损失。
13.本次拍卖标的存货主要为原盐、熟石灰、包装物、备件等。由于存放环境较差及长时间闲置,原材料中的原盐已与泥沙混合,部分备件、库存物资外表已经锈蚀。
14.买受人须自交接之日起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12个月内将标的全部提取完毕,每延迟一日须向管理人支付成交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
15.买受人在施工前须向管理人另行支付2000万元作为移交保证金。所有标的提取完毕,要确保本次拍卖标的以外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无损坏,如有损坏须于提取全部标的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其恢复原状或等价赔偿后无息返还剩余移交保证金,如移交保证金不足于赔偿,管理人有权追索。
16.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环保要求施工,达到管理人要求才能退还移交保证金。
17.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对所有标的安全拆除清理到位,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造成二次污染,按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定妥善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残留废物。如果买受人在拆卸、搬离标的资产等过程中对环境、土壤造成污染的,须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治理并自行承担费用。
18.交割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发生的及因交割而产生的仓储费、拆卸费、保管费、搬迁费、运输费、人工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9.自标的交接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新增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负责解决。
十二、本次拍卖所涉及《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资产评估报告》等标的物相关文件,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服务商咨询。
拍卖服务商咨询电话:吴先生,138*****111
法院监督电话:041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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