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鄂AP4422)

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鄂AP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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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鄂AP4422) 报名竞买

当前价1:¥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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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HB2022DF******监测编号GR2022HB*******
项目名称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鄂AP4422) 转让底价 5.******万元
挂牌日期2022-10-20挂牌截止日期2022-11-02
标的所在地区 -

机动车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闲置
机动车品牌东风牌原车牌号码 鄂AP4422
车架号LGAX4CD31B*******登记日期 2011-09-13
购置日期 颜色
使用年限   数量 1
排量   排档  
行驶公里数   年检至 2023-03-31
交强险 2023-09-21
其他说明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2-10-20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停放于转让方公司院内,处于长期闲置状态。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具体情况均以移交时现场实物及其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本次转让的车辆现状进行交易,车辆年检、交强险是否在有效期内,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验。车辆保险有效期到期的,如需续交保险才能过户的,在办理过户时,由转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保险剩余期限超过6个月以上则由受让方按平均每月承担保险费返还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需在完成过户手续的当天内,完成车辆的交接工作。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涉及违章记录或经济纠纷,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在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及车辆交接工作。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评估值含税价,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交易涉及交易双方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若意向受让方被转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85%支付,同时转让方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0.85%费用也由受让方承担,合计按照成交金额的1.7%支付;

(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2%支付,同时转让方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2%费用也由受让方承担,合计按照成交金额的4%支付。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现场勘查说明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人民币);行号:305*****5154;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2-10-14
评估基准日 2021-11-30
评估报告文号 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标的评估值(万元) 5.02
账面净值(万元) 3.******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7-********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需要不需要--
车辆明细表不需要不需要需要 下载模板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需要--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需要--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需要--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不需要需要--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标签: AP 东风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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