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顾问律所选聘项目
常年顾问律所选聘项目
常年顾问律所选聘项目
为持续保障我司合法经营,控制法律风险,降低诉讼损失,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法律专业知识的支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报价,我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作单位。
一、 采购项目内容
1.名称: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常年顾问律所选聘项目。
2.项目预算:5.5万元/年。
3.实施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融街3号人保寿险大厦20层。
4.服务期限: 1年。
5.服务内容:
(1)应邀为招标人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咨询意见。
(2)应邀为招标人日常经营所签合同的范本提供修改和完善意见。
(3)应邀对招标人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审阅,必要时对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出具合法性书面意见。
(4)应邀对招标人的承保业务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或咨询意见。
(5)应邀对招标人的理赔业务,尤其是存在疑问的拒赔案件出具书面咨询意见。
(6)应邀对招标人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法律建议。
(7)应邀为招标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或邀请招标人相关部门员工参与投标人组织的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每年至少一次。
(8)对招标人法律合规部门的法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9)通过律师函为招标人主张权利或回应他人权利主张。
(10)对招标人发生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或建议。
(11)为采购人建立一个微信群,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在群里面咨询,由专业人士给出意见或建议。
二、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是重庆本地律师事务所或异地律师事务所在重庆设立的分所(统称重庆本地单一律师事务所),且作为重庆本地单一律师事务所满足以下要求:
(1)成立5年以上。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执业原因受到行业处分。
(4)2020年1月1日至今曾担任或正在担任至少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总公司或重庆(市)分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
(5)专职律师人数应达20人以上。
(6)2020年1月1日至今接受人寿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其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案件3件及以上。
2.供应商应派出两名律师提供服务(资料中明确明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执业原因受到行业处分。
(2)过往2个年度司法局考核合格。
其中主办律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执业6年以上。
(2)2020年1月1日至今曾担任或正在担任至少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总公司或重庆(市)分公司法律顾问且为主办律师。
(3)2020年1月1日至今年受托担任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人,办理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案件1件或以上。
三、报价须知
1.所报价格为一口包干价,应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
2.一旦签订合同,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增加费用。
3.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报价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重庆法律服务行业标准。
四、付款方式
待合同签订且收到合同第一年度服务费发票后,招标人将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服务费。
五、报价文件
请按以下顺序将资料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1.投标申请书及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委托书。
2.报价表(格式自理,按年总价)。
3.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5.服务条款差异表(附件二)
6.2020年1月1日至今律师事务所和服务律师未因执业原因受到行业处分的证明(司法局或律协证明)。
7.投标人简介,包含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与专职律师人数、高级技术职称律师人数等重要信息。
8.服务律师简介,明确主办律师,包括学历及职称、执业年限、主要服务领域等重要信息。
9.服务律师过往2个年度司法局考核合格记录。
10.获得的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奖状等证明或证明文件。
11.截止标书寄出日前三天以内,重庆本地律师人数数量信息(司法行政单位网络截图、或律协官网截图)。
12.2021年年度投标人纳税申报表。
13.2020年1月1日至今事务所担任人寿保险公司总公司或重庆(市)分公司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合同复印件(商务信息可以遮蔽)。
14.2020年1月1日至今主办律师担任人寿保险公司总公司或重庆(市)分公司法律顾问且为主办律师的合同复印件(商务信息可以遮蔽)。
15.主办律师执业年限证明(司法局或律协证明)及职称证明文件。
16.2020年1月1日至今事务所接受人寿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其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商务信息可以遮蔽)至少4份。
17.2020年1月1日至今主办律师代理人寿保险公司办理的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商务信息可以遮蔽)至少2份。
18.2019年1月1日至今,主办律师代理人寿保险公司办理的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案件胜诉判决书、裁定书(含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或对方当事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或保险公司上诉二审改判判决、或对方当事人申请再审不予再审或维持原判裁定、或保险公司申请再审法院改判判决,不含原告撤诉裁定和调解书),可只提供判决、裁定书首页、身份页和裁判页。
19.承诺函。对是否完全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若提供超出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或超过服务要求的承诺也须明确及具体。
六、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000元整),并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汇至对应的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农行渝中世界支行 310*****040******。
户名: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选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在中选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七、时间安排
此次采购为邀请报价,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24日14点30分之内提交报价文件至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唐兴(收),联系电话:130*****988,超过接收时间收到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文件投送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街3号中国人民保险大厦20楼财务会计部。
八、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审。
九、中选
供应商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规范的法律顾问合同。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标签: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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