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作战室视频侦查设备招标公告
合成作战室视频侦查设备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合成作战室视频侦查设备 |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 1 | 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要求;
(4)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5日 (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6日09:30时截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七、开标时间:2015年5月6日09:30时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叁佰元整(¥63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5月5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00000168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的用途栏上注明项目编号(SB703)。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本次采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9-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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