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2-2023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2-2023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2-2023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0-21 至 2022-10-25
撰写单位: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诗衡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2-2023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2-2023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2-2023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13,450.00
最高限价(元):870
采购需求:

采购人应对招标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4月15日完毕。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2023年2月15日前按照现场实际接收量结算部分款项,在供暖期结束后按照现场实际接收量结算剩余款项。

(3)货物具体参数要求:

1、 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燃燃产品专业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

2、 供暖生物质燃料产品,应符合生物质燃料质量达标标准,生物质燃料规格(颗粒),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应在3800-4200大卡或4200大卡以上、水分≤10%、灰分≤10%,上述指标需由专业生物质燃料质量检测机抅认定,并出据检测报告认证书。

3、 供暖生物质燃料质量及颗粒度,燃料颗粒度限在长10-30毫米、直径8-30毫米,应适用及满足于生物质锅炉供暖需求,杜绝残次燃料掺混,燃料燃烧热效率要高,发热量必须达标。应适用及满足于供暖需求(司炉人员操作不当及气候寒冷特殊情况,造成超定额标准可不在规定标准内)。

4、 在该产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属地环保部门检查,环保要求未达标造成停用,应由供货生产厂家协调全权处理,由此造成相应损失,由供货生产厂家承担。

5、生物质燃料招标相关要求及责任: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标准供应优质新生物质燃料,严禁掺杂残次品燃料,经抽样化验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②生物质燃料供货生产厂家为生产厂家规范、规模大、货源充足满足用户需求、便于售后服务及时,并能保障正常供暖。

③中标供应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并且保证货物的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按合同总金额的5%赔付(特殊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④中标供应商所交生物质燃料的品种、产地、数量及质量与合同规定标准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供货地点及数量:

包组编号:001,供货地点:康平县两家子敬老院、康平县北四家子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救助管理站、康平县小城子中心敬老院,数量:约865吨。

包组编号:002,供货地点:康平县张强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柳树屯敬老院、康平县东升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方家屯中心敬老院,数量:935吨。

7、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供货,所以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会根据实际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采购人不保证数量的准确性,请各供应商考虑所有风险因素。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8、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4月15日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凡是进入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进入交易场地前均需主动出示健康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报告及由本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并进行严格测温,具体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有序恢复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民政局
地址: 辽宁省康平县迎宾路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202)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诗衡
电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冬季取暖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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