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租金的公告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租金的公告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房租减免相关工作的通知》(筑国资通〔2022〕99号)的工作安排和省、市相关租金减免政策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房租减免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现将市交通运营集团租金减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依据
(一)《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国资通〔2022〕30号)
(二)《贵阳市国资委关于2022年监管企业房租减免工作实施细则》(筑国资通〔2022〕66号)
(三)《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房租减免相关工作的通知》(筑国资通〔2022〕99号)
二、实施主体
交通运营集团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
三、减免对象
(一)承租市交通运营集团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自有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标准,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三)上述对象存在间接承租交通运营集团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经营性房产情形的,转租方不应实质性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减租金额应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确保实际经营的服务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最终受益。
四、减免标准
(一)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贵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原有3个月租金减免的基础上追加减免3个月,共计减免6个月租金。
(二)本次房租减免的租赁合同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效的租赁合同。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于2022年5月25日下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11〕40号)文件,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
五、减免方式
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减免方式原则上采取直接扣减或返还方式,也可经协商一致后采取在下一期租金中抵扣或延长相应租期等方式处理。
六、申请与受理
(一)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租金减免申请书、租赁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小微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2、承租人提供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集中受理时间
根据市国资相关工作安排,租金减免工作须在2022年12月25日前全部办理完结,因此,本轮租金减免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9日(工作日)。
(四)受理方式
承租人须在“贵商易”手机APP提出线上申请,并在线上审核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书面印证材料提交给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在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承租人。
七、咨询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文跃冬,手机:187*****572,座机:0851-********。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9日
标签: 疫情防控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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