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凤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补足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凤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补足项目采购公告

凤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补足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补足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下载磋商文件并现场进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FMT2022(111)号

项目名称:凤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补足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补足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足1(项)详见采购文件830,000.008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补足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补足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磋商之日止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下载磋商文件并现场进行登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线提交;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9开标室进行线下磋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内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09:00:0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宝鸡市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方可报名成功。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格式);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4、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否则造成投标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投标供应商须提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以保证后续流程的进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自然资源局(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凤县新建路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136*****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5室

联系方式:133*****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3*****519

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标签: 区划定 整改 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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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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