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棒垒球运动队组建服务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棒垒球运动队组建服务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乙方:福建星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JK[GK]*******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棒垒球运动队组建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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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 其他体育服务 | 平潭综合实验区棒垒球运动队组建服务 | 通过组建区棒垒球队,系统训练一批具备参与正式国家级、省级棒球比赛能力的青少年运动员,打造地方运动特色,为平潭争夺荣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组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棒垒球队,由中标人聘请教练,选拔运动员,保障伙食、服装、医疗保险、参加省锦标赛等相关事宜;核编不少于1名主教练、不少于3名助理教练、不少于1名综合管理人员、不少于30名运动员。中标人负责区棒垒球队运动员选拔、日常训练及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按约定开展服务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验收期次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提供结案报告及第三方评估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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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7 | 签订合同后,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7%; | |
2 | 16 | 服务期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6%; | |
3 | 16 | 服务期满一年半并经考核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6%; | |
4 | 17 | 服务期满二年并经考核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7%; | |
5 | 17 | 服务期满二年半并经考核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7%; | |
6 | 17 | 服务期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后,中标人提交结案报告(包括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等,经采购人确认,由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7%。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项目违约金。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项目违约金。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工作内容 组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棒垒球队,由乙方聘请教练,选拔运动员,保障伙食、服装、医疗保险、参加省锦标赛等相关事宜;核编不少于1名主教练、不少于3名助理教练、不少于1名综合管理人员、不少于30名运动员。乙方负责区棒垒球队运动员选拔、日常训练及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 14.2工作目标 第一年:落实训练基地及相关保障措施,建立队伍管理制度,从U15梯队建制开始,召集教练员、运动员,完成组队任务,开展训练工作,参加省锦标赛。 第二年:省锦标赛目标前六。 第三年:参省锦标赛目标前三;完善后备梯队体系建设。 14.3服务要求及标准 (1)组建含不少于1名主教练、不少于3名助理教练、不少于1名综合管理人员的项目执行团队。 (2)区棒垒球队正编运动员不少于30名,并需构建后备人才梯队。 (3)做好运动队竞训管理,提交竞训实施计划、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每年训练天数达到300天以上,每天训练时间2小时以上,平均每周安排训练不少于6次。 (4)要求教练员、运动员服从管理,不得无故缺勤,不迟到,不旷课,按时按质完成训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报备。 (5)不可竞争费用标准(该部分金额投标时不得调整) 按主教练、助理教练、运动员、综合管理人员不少于35人核算,乙方相关人员费用需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提供采购过程有关材料据实报销,不可竞争费用标准合计:******元/年,三年总计*******元,具体明细如下: 1.日常伙食费(参照闽财教〔2012〕108号文件规定执行):主教练、助理教练、运动员、综合管理人员伙食费40元/人/天,一年合计******元。 2.服装费(参照闽体〔2018〕207号文件规定执行):主教练、助理教练、运动员、综合管理人员服装费1200元/人/年,一年合计*****元。 3.省锦标赛参赛费(参考闽体〔2022〕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参赛时间按7日计,共计35人,伙食费160元/人/天、住宿费220元/人/天,食宿费一年合计*****元。另城际交通费按动车(二等座)实际情况计算。 (6)乙方须每年组织至少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本地或异地的集中赛训活动。 14.4乙方管理职责 (1)组建队伍所需的人员、伙食、医疗保险、场地、教育等条件的落实,确保训练、生活正常开展。负责组建队伍,选拔聘任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等,选拔运动员,全面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强工作力量,抓好训练备战、思想工作、后勤保障及相关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财务管理。 (2)根据省锦标赛以上正式棒球比赛的年龄要求和棒球项目特点,选拔适龄、身体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运动员。要协同教育部门,指导有关学校开展后备运动员训练和比赛工作,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公开测试,通过测试的运动员进入预备队,通过预备队实战训练考核后,进入正式队。 (3)按照运动员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重视训练赛安排,实现训练与实战结合,迅速提高队伍比赛能力。 (4)接受甲方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积极训练备战,代表平潭综合实验区参加有关赛事,承担重要比赛的指标任务。按规定及时办理运动员、教练员注册和参赛组队报名等工作。 (5)全面考量运动员安全训练因素制定竞训实施计划;训练提前到场,做好场地、器材等相关准备;做好运动员训练后的身体恢复工作;教练员需具备基本的应急医疗处理能力,随队配置足量的应急医疗物资;为运动员、教练员建立健康档案,一年安排运动队进行不少于1次体检,将体检结果存档并告知运动员监护人。 (6)参照专业运动队伙食补贴标准,以合理的营养搭配方案,向教练员和运动员提供餐饮保障或伙食补贴,确保运动员生理成长的营养需求。参照专业运动队服装标准,配置专业训练服和比赛服,保障训练比赛有序开展。 (7)遵守反兴奋剂工作及赛风赛纪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自觉接受兴奋剂检查,保证运动员饮食安全,确保不出现兴奋剂事件。 (8)协同甲方确保运动员的受教育权利,落实好运动员文化学习任务。 14.5岗位职责 (1)领队 岗位职责:负责运动队的整体规划和日常管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队伍建设、参赛等有关事宜。 (2)主教练 岗位职责:负责教练团队和运动员管理,制定年度、季度竞训计划及阶段性目标,根据目标完成阶段性训练、比赛任务。 (3)助理教练员 岗位职责:按分管技术方向(进攻及体能方向、投捕手方向、防守方向)),协助主教练制定竞训计划,落实正编球队及梯队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工作。 (4)管理人员 岗位职责: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协助领队、教练团队做好队伍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4.6甲方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运动队的整体规划、业务指导、考核监管等工作。负责共同研究协商组队方案,监督召集运动员和队伍管理等工作,制定下达队伍目标任务,组织报名参赛等工作。负责督查考核队伍日常训练、备战参赛、管理保障等工作,协助场地、器材、教育、医疗等保障工作。 (2)甲方负责按规定核拨全国赛参赛、器材、专项等补助经费,按比赛成绩和奖励办法兑现成绩奖励等。 14.7考核说明 采取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乙方须根据购买服务要求进行自评,提供半年、年度总结报告,并将相应支撑材料;甲方对报送的自评报告及相应的支撑材料进行考核,并进行验收评价。 第一年:完成组队任务,开展训练工作,参加福建省青少年棒球锦标赛。 第二年:参加福建省青少年棒球锦标赛目标前六,争取代表福建省参加2023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棒球比赛U15组。 第三年:完善后备梯队体系建设;参加福建省青少年棒球锦标赛目标前三。 如乙方未达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扣减5%年度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 乙方: | 福建星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25层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190号-460 |
单位负责人: | 魏长春 | 单位负责人: | 李枫 |
委托代理人: | 张传晖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9*****777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6********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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