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10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湖交投集团保通码头建设工程

平湖市林埭镇虹霓大桥东堍南侧

平湖市保通码头有限公司

平湖交投集团保通码头建设工程规划建设1个500吨级散货泊位,码头使用岸线90m,新建码头挡墙长度110m,道路面积约1865m2,建设仓库及管理用房1座,占地面积约1734m2,采用16吨固定吊机配合皮带机通过地下廊道输送至仓库,设计年通过能力60万t。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2、废气。配备移动式雾炮,码头输送带进出料斗及转折处安装喷淋装置,采取喷淋抑尘措施,输送带设全封闭式防尘罩。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船舶生活垃圾和职工生活垃圾均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沉渣收集至仓库随同砂石料外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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