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HBYY-202210FJ-013001001)招标公告

【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HBYY-202210FJ-013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HBYY-******FJ-*********)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F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2】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
建设规模:1.食用菌示范园:新建供水管网2000m、污水管网2000m、食用菌冷链仓储车间3853㎡、改造香菇种植基地100亩、10KVA电力设施1项。2.油橄榄示范园:新建鲜果冷链仓储车间3149㎡、供水管网1400m、污水管网1000m、公厕1座、农田输电线路1000m、改造升级油橄榄种植基地600亩、交易展示平台建设及智慧化系统搭建。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并通过建设单位审核及第三方审查;(2)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4)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5)项目的全过程管理;(6)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7)工程建设其他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30
合同估算价:5062.00万元
2.3其他: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近五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注:①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均可;②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如有)其他材料。(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以下资格:①拟派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出现亏损。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须提供。(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6)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拟投入所有人员信息需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人员类别一致,以提供登记截图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7)人员社保详细说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由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均指2022年7月-2022年9月。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385号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陆兴宸
联系人:
邹工
电话:
电话:
027-********转81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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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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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2年10月20日
备注:/

标签: 园建 产业 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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