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
项目编号:[******]FJSHYZB[TP]*******作者: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2-10-20 17:43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建省新天地信勘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SHYZB[TP]*******的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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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 其他农业服务 其他农业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肆仟玖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2年10月前完成项目初稿并进行项目评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工作任务 根据省厅下达任务,蕉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标为5500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亩。 5.2工作依据 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2.《工程测量规范》 3.《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4.《1:500 1:1000 1:2000比地形图图式》 5.《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6.《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 8.《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补充调整有关内容的通知》(闽水财审〔2016〕1号) 9.《关于福建省农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闽农综办〔2015〕2号) 10.《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闽财发〔2017〕17号) 1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38号) 12.《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农〔2019〕40号) 1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农综〔2019〕127号) 1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闽农建函〔2020〕89号) 15.《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30号) 16.《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农建函〔2021〕15号) 17.《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工作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20号) 18.《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批复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通知》 19.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其他通知 5.3具体工作内容 1.包含蕉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范围提取、可行性研究、地形测量及项目设计全过程。 2.范围提取 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提取出耕地范围,扣除2010年之后所做的土地整理项目、水利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提取出可用的耕地范围。 3.可行性研究 设计人员根据可用的耕地范围进行现场踏勘,排除现场为林地的部分,最终确认项目范围。 4.地形测量 测量人员根据项目范围利用RTK进行现场测绘,内业整理通过CASS进行外业数据处理,提供项目地形测量图。 5.项目设计 设计人员依据测量图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及测量图现状寻找水源,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合理布置引水设施及道路设施。内业整理通过CASS、WPS绘图设计,形成初审报告后,由宁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再根据专家评审与业主意见修改通过后形成项目设计终稿。 6.项目变更:对项目设计图及文本上出现错、漏、缺等问题,进行变更或修改设 计并出具变更材料。 7.参加项目的技术交底会议及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等。 5.4提交成果 1.项目地形测量图 2.项目设计报告 3.项目预算书 4.项目现状图 5.项目规划图 6.项目设计图册 7.所有提交成果8份具体以省厅及蕉城区农业农村局要求为主 5.5项目质量要求 1.为保证该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项目在进行技术设计时需要严格遵照国家、福建省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供应商必须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对每道工序均须落实到人,专人负责,并且进行全面的自检。 3.须按相关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达到规范优良水平。 5.6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实施团队,实施团队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2.供应商应选派专人负责,要求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具有成功实施经验。 3.供应商应具有实施相关领域类似项目的实际经验,熟悉行业情况。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本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标准规定,均为本项目的验收依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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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
2 30 提交合格最终成果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
3 20 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至全部成果交接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和合同款结清后,本合同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本项目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协调各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人员顺利入场。 10.2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3.对于甲方提供的数据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数据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蕉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乙方:福建省新天地信勘测有限公司
住所:蕉城区蕉城南路113号住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大道1号逸涛富苑3幢2-4层2-H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文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0593-*******
联系方法:136*****76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账号: 账号: 350*****141*********

签订地点: 蕉城区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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