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大学生宿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重钢大学生宿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7万平方米。由11栋住宅楼(原职工宿舍)、3栋配套用房、1个单层车库及东西区之间商业门面组成。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
本项目改造分为东区、西区(除16#、17#栋)、16#17#号楼三个区域,各区域分批间隔施工,分批竣工投入运营。
东区:为红线内市政支路以东的区域,包括9#、8#、7#、6#、5#、4#、临街一层商铺及其相关的区域。
西区:为红线内市政支路以西的区域,包括10#、11#、12#、13#、14#、15#、车库、16#、17#、临街一层商铺及其相关的区域。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67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承包方式。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范围: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出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建安工程费设计中应包括家具、家电设计;家具、家电由招标人另行采购,不计入本次工程限额),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二次专项深化设计、拆除设计、加固设计、边坡支护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内审;同时包含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和设计任务书约定。施工图设计应契合方案设计标准、内容、范围、规模及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特征描述,同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及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
(2)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基础、基坑及边坡工程、原一层商铺拆除后新建)、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更新改造、地面、楼道、门窗、墙面、天棚、吊顶、门头等装饰装修)、屋面防水改造、给排水入户改造、电气工程改造、燃气系统改造、室外环境景观绿化提质、围墙拆除、雨污分流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结构工程(楼板加固、墙体改造、新增平台等)、建筑智能化工程(含网络、安防、门禁等)、电梯工程等的采购与施工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以上承包范围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经济赔偿。当工程承包范围有增减时,招标人以书面通知明确,中标人不能拒绝。
(3)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竣工、外协谈判等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编审、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东、西区施工间隔期间需承担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附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7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含完成施工图审查所需时间);
施工工期:730 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本项目改造分为东区、西区(除16#、17#栋)、16#17#号楼三个区域,各区域分批间隔施工,分批竣工投入运营。其中:东区工程绝对工期不大于120天, 16#17#号楼装饰工程绝对工期不大于60天,西区工程绝对工期不大于120天,各区域的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除应分东区、西区、16#17#号楼三个区域分别编制施工工期计划。
2.6 标段划分(如有):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任一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承担。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必须共同(以联合体协议任务分工为准)具备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的相应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责任。
招标人: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三村1号 | 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 |
联系人: | 戴瀛 | 联系人: | 谭江南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6*****833 | 联系电话: | 138*****25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钢大学生宿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支行八桥分理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新山村支行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建材市场支行 | 500*****900*********-0346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 |
标签: 生宿舍保障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