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楼空气消毒净化装置一套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楼空气消毒净化装置一套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楼空气消毒净化装置一套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20层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XYZFCG*******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2]******号
3、项目名称: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楼空气消毒净化装置一套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0(万元)
6、最高限价:160(万元)
7、采购需求:
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楼空气消毒净化装置一套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所投产品中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包含所投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中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包含所投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所投产品未涉及本条款中的医疗器械,不提供本条款要求的证明文件。
6.2、如所投产品实行生产、经营制度,应具有相应许可证(备案证);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所投产品有注册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强制认证要求的,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所投产品未涉及本条款中的医疗器械,不提供本条款要求的证明文件。
6.3、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网站截图;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20层1室)
3、方式:
现场获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
(1)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公告第二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6.1至6.3条款的原件资料一套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各一套,以上资料均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
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20层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20层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近两年(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2020、2021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如是 2020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如是财务报表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缴纳凭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缴纳凭据。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工程项目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按照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20%)享受评审优惠。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4%的规定执行。
(6)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6号
联系方式:158*****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
联系方式: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桂芳
电话:13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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