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某单位史料文物室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某单位史料文物室建设项目
某单位史料文物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某单位史料文物室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建设能力的潜在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建设项目为吉林省某单位史料文物室(180m2)室内展厅陈列装饰工程,主要包括史料文物室装饰工程及电气工程两部分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内容。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7计划工期:2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上级批复时间为准)。
2.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之间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资质要求:
无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展厅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包含: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且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缺项或不提供的,不予认可)。
3.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6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处于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6)财产被重组、查封、扣押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有处罚记录的;
(9)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每份,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详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0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待定(考虑疫情原因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也将在上述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地 址:吉林省
联系人:胡先生,190*****45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编:******
项目联系人:朱嘉婷、段慧
邮箱:zhujiating0502.zgtj@chinaccs.cn,duanhui.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200*********-0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标签: 史料文物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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