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生物质发电工程15MW机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招标公告

明州生物质发电工程15MW机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能源[2013]402号文核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设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5MW机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一套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调试。

2.2项目地点: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2.3项目造价:人民币 115万 元。

2.4工期要求:根据本公司建设项目进度要求(即安装结束具备调试条件20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火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调试资质;

3)、投标人近5年至少具有3项及以上同类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调试成功的类似合同业绩,且须能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单位人员必须具有中电建协认可的调试从业资格,且至少有二名或以上二级调试人员并提供人员资质证书。

备注:资格评审所涉及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技术标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04月13 日至2015 年0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13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05月04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03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俞范东路889号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13室

邮 编:315207       邮 编:315020      

联系人:陈春明     联系人:赖虹   

电 话:138*****55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工程15MW机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公告撤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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