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大楼网络优化及安全管控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本部大楼网络优化及安全管控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是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本部设在长沙市。公司前身是1994年成立的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国务院授权公司全面负责沅水流域梯级水电的开发建设和经营,2004年根据发展需要改为现名。公司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两家股东组成。目前,公司已建在建电厂21座,总装机容量730.2万千瓦。其中已投产水电391.8万千瓦、火电120万千瓦;在建水电、风电98.4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湘、黔、川、疆等地,初步形成以湖南、贵州为基地,四川、新疆、内蒙区域并进的发展格局。截止2014年,公司总资产近500亿元。

随着公司所属单位的增加及本部大楼员工的增多,公司信息化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峻,单核心、单链路网络存在一定的网络访问瓶颈和不可预知的风险,接入设备的上行带宽较低,影响业务系统访问速率,局部网络流量无法进行控制,整个网络的处理能力受局部网络流量过载的影响较大,且不同工作组(VLAN)的用户能够互访,工作组内的重要数据安全性较低。同时,公司网络内部的信息系统设备型号繁杂、业务系统访问管控力度不高、权利管理粗放,无法基于IP审计定位故障点,核心服务器缺乏必要的审计手段,无法追溯服务器上的操作过程及行为意图,管理难度较大。另外,外包服务商、厂商技术支持人员、项目集成商等在对内部核心服务器、网络基础设施进行现场调试或远程技术维护时,无法有效的记录其操作过程、维护内容,极容易泄露核心机密数据或遭到潜在的恶意破坏。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对五凌电力本部大楼网络需进行优化改造,通过对网络进行规划调整,优化重组,进一步强化五凌电力网络三级架构、两层网络的总体网络层次概念,提升网络的可扩展性和稳定性。同时建立面向用户的集中、有序、主动的信息系统运维安全管控平台,通过基于唯一身份标识的集中账号与访问控制策略,与各服务器、网络设备等无缝连接,实现集中精细化运维操作管控与审计, 降低人为安全风险,避免安全损失,满足合规要求,保障企业效益。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本部大楼网络优化及安全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需要,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 本部大楼网络优化及安全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本部大楼信息中心机房核心交换机虚拟化升级及扩容;

(2) 本部大楼局域网VLAN优化实施;

(3) 本部大楼接入层网络优化及楼层交换机扩充;

(4) 本部大楼信息系统运维安全管控平台建设;

(5) 本部大楼信息系统SAN优化配置实施。

三、 工期要求
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系统施工方案,通过买方审查;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到货、调试、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

四、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五、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公共项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

(2) 技术资质:必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具备其所投标设备的代理资格、厂家授权书及加盖原厂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5) 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 201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主要人员的资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7)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2)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8)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9) 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2、 专项技术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具有3个5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材料,包含合同价格,否则不予采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六、 投标限制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 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 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二)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1、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410004;

(3)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传真 邮箱号码 。

(4)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并拒收资质不符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上午 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 年 5 月 5 日上午 9 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 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 胡晓阳 电 话:****-********8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帐号:****************0299

开户行:湖南省长沙市建行赤岗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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