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开展“儒润民工”系列服务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开展“儒润民工”系列服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进一步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推动农民工群体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高农民工群体收入,增强农民工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儒润民工”系列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一)大力发展特色劳务品牌。因地制宜培育“汶上纺织”“泗水柳编”等劳务品牌,加快劳务品牌发展提升、做优做强,促进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结合“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公共就业服务五进五送”等活动,多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加强用工信息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加强劳务协作,采取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直接吸纳等方式,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渠道,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扶持乡村振兴劳务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劳务基地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积 极作用,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组织化程度,多渠道开发适宜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季节性或非全日制工作岗位,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
(三)支持多形式灵活就业。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合理布 局零工市场,同步发展线上零工市场,打造“零工驿站”“零 工小站”,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格局。各县(市、区) 至少规范发展1家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为灵活就业人员提 供免费公益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 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政策,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推动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为新业态从业者撑起职业安全权益“保护伞””。
(四)开展“乡村直通车”招聘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场 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线下招聘通过在位置较近、人口较多 的村(社区)开展招聘等方式实现家门口就业,线上招聘通 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实现岗位靶向推送。在春节和 中秋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季,开展就业“春风行动”“金秋招聘 月”等活动,集中为返乡返岗农民工,以及有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
(五)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围绕乡村国土 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村容保洁、扶残助残、劳动保 障等方面,年内开发2.8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农 民工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 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 — 65周岁)等群体,提高低收入农民工收入。
二、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就业能力
(六)实施“技能兴农·就业济宁”行动。以“围绕就业 抓培训、抓好培训促就业”为原则,围绕乡村振兴、“231”产业集群和经济发展需要,依托技工教育集团及各类培训机 构,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全部按需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使人人至少掌握1项技能,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七)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开展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直播带货、快递物流、农村淘宝、民宿旅游等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新业态、新领域就业能力,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八)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围绕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紧密对接县(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曲阜孔府菜、微山湖产品直播销售等特色技能培训,建立培训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矩阵。
三、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创业环境
(九)强化创业培训工作。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质培训机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重点对象。积极探索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根据返乡入乡创业者特点,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课程,培训结束后,培训主体要做好培训人员创业跟踪服务,为学员提供开业指导、创业贷款和创业服务资源对接。
(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50%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满足创业带动就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农民工,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鼓励在济宁市以外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根据服务效果给予服务站奖补资金。
(十一)发挥创业典型带动作用。举办济宁市创业大赛,通过大赛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工的创业热情,提升培养创新创业意识。组织开展“雏鹰计划”创业训练营、创业师资培训班等活动,开展“济宁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选树创业典型人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争创一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街道(乡镇),在全市范围建立创业环境优良、创业服务配套、创业资金充足、创业成功人数增多的创业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服务水平
(十二)大范围创设农民工监测点。利用村庄(社区)设立农民工监测点,定期开展农民工摸底调查,精准掌握年龄、学历、技能、身体状况、培训意愿、就业需求等要素,建立专门台账,跟踪提供“*****”式服务(1年内开展至少2次政策对接、提供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实现各行政村(社区)监测点全覆盖。
(十三)开展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利用“济宁掌上就业”移动端,做好外出务工情况登记摸排,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和劳务协作,鼓励用工企业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农民工提供“点对点”务工便利出行服务。
(十四)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及时组织基层业务经办人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确保经办人员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政策文件精神,熟知各项业务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内容,做到对政策理解深入、解答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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