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道路配套防洪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曹妃甸新城道路配套防洪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曹妃甸新城道路配套防洪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道路配套防洪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及80%,招标人为 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曹妃甸新城道路配套防洪设施工程勘察设计;(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曹妃甸新城滨海大道内侧,全长约1.2km,南北两端分别与滨海大道和可持续发展展示中心相接,有效封堵两防洪堤之间的缺口,完善新城防潮体系。工程主要包括海堤工程、泵闸工程、船闸工程和堤顶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其中海堤长1.2km;泵闸用于内海的引调水使用;船闸供游艇进出内海使用;堤顶道路主要作为人行道路,应急情况下可作为应急车道使用;(4)服务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1 09:00至2022-10-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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