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的通知
湘自资发〔2022〕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环〔2019〕9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18〕2号),现将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自然资源领域研究基础的在湘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单位运行管理规范。不受理自然人和行政机关申报项目。
(二)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分为重大科研项目、一般科研(标准)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项目申报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自筹配套经费,适当向历年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成效显著的单位倾斜,适当向2022年度自然资源科技之星评选人员倾斜。
(三)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研究工作实际的主持人,对项目研究工作、项目经费使用以及项目研究成果承担全部责任。项目申报时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四)2019年以前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尚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近三年内存在逾期未结题而又无正当理由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以往年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立项重要参考,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被评定为“差”的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牵头单位申报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不含青年项目),且同一项目不能在其他部门、单位多头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重大项目不超过3家;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科研(标准)项目。
二、支持方向
(一)土地类。支持耕地保护、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重大项目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临时用地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不动产登记提质提效、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研究。
(二)国土空间规划类。支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及用途管制、规划引导与管控策略、国土空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优化调整机制、城市更新等方面研究。
(三)矿产类。支持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与综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热等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废弃矿山修复等关键技术或应用技术研究。
(四)测绘地理信息类。支持新型基础测绘和实景三维、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卫星遥感监测与遥感影像解译、HNCORS应用、新地图产品研发、三维技术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中的辅助运用等关键技术或应用技术研究。
(五)生态保护类。支持开展绿心、洞庭湖等区域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关联耦合和影响机理,耕地数量、质量核查技术创新及动态监测,自然资源碳汇及固碳等关键技术或应用技术研究。
(六)其他科研项目类。自然资源领域数字政府建设、治理能力提升、科技数据管理共享等方面研究。
(七)标准化类。支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监测、不动产确权登记、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勘查监理、天然富硒土壤标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举证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制修订研究。
三、申报类型
(一)重大项目。要求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建立示范工程,实现新技术、新装备的现场示范和推广应用。
(二)一般项目。要求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分析研究问题,或开展政策制度创新研究,研获具有经济技术可行性的新应用技术、行业广泛认可的新标准或新制度,形成专著、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软件著作权、转化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等成果。
(三)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或应用技术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40周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自主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制度创新或应用技术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要求形成学术期刊论文、软件著作权、转化相关法律政策或技术规程等文件成果。
(四)自筹项目。在自然资源基础研究领域或自然资源管理关键技术攻关方面,支持完全自筹经费申报我厅科研(标准)项目。2021年以来,凡自筹经费(不含自筹配套)申报我厅科研(标准)项目获省级以科学技术奖励的,可报我厅申报后补助,补助标准由我厅和省财政厅另行确定。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根据支持领域进行科研项目和地方标准的申报,2022年11月5日前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240.131.82:8811/)中填报相关材料,并将1份经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附1份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寄送至省自然资源厅改革发展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申报材料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二)审查。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立项支持方向的项目,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审查。通过审查项目参照补助资金总量按评分高低依次安排,其他项目列入项目库。
(三)公示。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材料要求
申报科研项目的,请填报《湖南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报地方标准的,请填报《湖南省自然资源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改革发展与科技处 杨琼 0731-********
省自然资源厅财务处?? ?钟???宏? 0731-********
省财政厅资环处????刘??礼? 0731-********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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