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监控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安市教育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南安市教育局监控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6
2.委托单位:南安市教育局
3.委托单位地址:南安市
4.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南安市教育局监控设备及服务1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条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7.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7.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出具的);
7.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8.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1日。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文件可上网下载查看(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066南安市教育局监控设备及服务采购(定稿).doc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0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09:30时(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的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12.本次采购项目设定最高采购限价,请各投标人注意,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1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5.《采购文件》备索。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传 真:(0595)********
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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