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嘉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嘉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兴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嘉兴市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202*****683*****
三、 采购项目名称:烘箱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UF110plus 110升 | 德国 美墨尔特 |
七、 申请理由:1、我中心作为全市疾控系统的技术权威,肩负复检、仲裁职责,因此对仪器的精密度、稳定性要求较高。
2、目前国内生产的烘箱性能稳定性较差, 温度的精密无法满足我中心的技术要求。
3.中心承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环境职业卫生的检测重任,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加强食品、生活饮用水、环境职业卫生的监管力度、保证我市的食品、饮水、环境职业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检测数据应该具有权威性,因此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1、我中心作为全市疾控系统的技术权威,肩负复检、仲裁职责,因此对仪器的精密度、稳定性要求较高。
2、目前国内生产的烘箱性能稳定性较差, 温度的精密无法满足我中心的技术要求。
3.中心承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环境职业卫生的检测重任,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加强食品、生活饮用水、环境职业卫生的监管力度、保证我市的食品、饮水、环境职业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检测数据应该具有权威性,因此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兴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嘉兴市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
联系人:陈莺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地址:文桥路486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姚敏健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地址: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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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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