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库房及部分供暖改造工程
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库房及部分供暖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
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库房及部分供暖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BX-*********
项目名称: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库房及部分供暖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3点 30分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丁亚楠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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