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原国际集团随机备件库三年以上积压物资处理
上海振华重工-原国际集团随机备件库三年以上积压物资处理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就 三年以上积压库存物资处置 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ZH)-ZB2022-10-103
2.项目内容:三年以上积压库存物资处置
2.1 项目概况:
国际集团三年以上积压库存物资处置 | ||
标段 | 物资分类 | 备注 |
标段1 | 电器件 | 整体打包处置 |
加工件 | ||
标准件 |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2019-2021年度)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业绩合同复印件3份);
(5)近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8~2020年)(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6)近3年(2019-2021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2019-2021年度)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2019-2021年度)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投标单位如果是利用单位的则要提供其营业执照、环评等证明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材料;如果投标单位是收集单位则需要提供最终利用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果要跨省利用的需要办理或配合办理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0)上海地区崇明区环保主管机构需要提供的相关处置计划备案资料,具体包括:
① 接收、利用/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应包括各级接收单位);
② 接收、利用/处置单位环评信息(应包括每级接收单位环评报告书/表、批复);
③ 接收、利用/处置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包括每级接收单位排污许可证正本/排污登记备案表);
④ 接收、利用/处置单位实际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照片(应包括每级接收单位实际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照片,勿使用厂区大门等非设施照片);
⑤ 固废收集、利用/处置合同(应包括收集转运单位与下一级利用、处置单位合同);
⑥ 固废运输合同(应包括收集转运单位与下一级利用/处置单位运输合同);
⑦ 所有提交材料(包括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下午2点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314室
联 系 人:朱倩(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zhuqian@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021-********
传真:021-********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zhuqian@zpmc.com即可。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时,上海振华重工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另外单个标段不足3家单位投标的,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
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三年以上积压库存物资处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ZH)-ZB2022-10-103),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企 业 性 质 | |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 真 | |
通 信 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报名人(签章): | |
备注:本《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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