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开发区)南京龙潭农产品冷链设施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港开发区)南京龙潭农产品冷链设施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港开发区)南京龙潭农产品冷链设施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1 12: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编号: AJJ******-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龙潭农产品冷链设施新建项目已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南京龙潭农产品冷链设施新建项目)(宁开委行审备[2022]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棉麻(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10号
2.1.2工程规模: 南京龙潭农产品冷链设施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地址为金港路10号,新建一栋冷冻冷藏库,用于农产品仓储中转。占地面积9109.53㎡,总建筑面积为*****.49㎡,库容约*****立方米,建筑主要分为冷库和辅助功能区两部分,冷库部分为一层,吊顶下净高为13.3米,双坡顶,面积为6963.56㎡,其中主要分为两个冷冻库、一个冷藏库和一个可变温库;辅助功能区为两层,一层为穿堂,内含13个卸货平台和设备机房以及辅助空间,二层为气调库、加工车间和设备机房以及办公用房。
2.1.3合同估算价: 63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8月26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1、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含非标准设备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及指导)、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编制并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2、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弱电及智能化、道路及广场、绿化及景观、室外管网、制冷系统、保温系统、穿梭车、电动叉车、托盘、半自动货架及控制系统、工业滑升门、卸货平台、机械门封、变配电系统、光伏工程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3、采购内容:本项目设备采购内容均包含在建安工程中。4、工程总承包其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项手续(不限于各类许可证办理,并与行政审批、规划、供电、供水、城管、建交、消防、质监、安监、检测等各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办结)办理、放验线、材料(设备)检验试验(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桩基检测、基坑监测等;雷击风险评估、白蚁防治、地震安全性评价;施工前三通(通水、通电、通路)、工程总承包管理、土地租用占道及补偿、临时设施;系统集成、调试、保险、社会保障、施工期间各方配合与协调、培训、软件、会务、技术服务;单位工程验收、各专项验收(不限于规划、防雷、环保、消防、交通、档案馆等至办结)、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备案(质监)、售后服务、三包维修、各类风险、项目移交等,直至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商物粮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房、公寓,内容必须包含冷链或冷库或低温仓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房、公寓,内容必须包含冷链或冷库或低温仓库)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4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房、公寓,内容必须包含冷链或冷库或低温仓库)的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或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房、公寓,内容必须包含冷链或冷库或低温仓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房、公寓,内容必须包含冷链或冷库或低温仓库)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4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房、公寓,内容必须包含冷链或冷库或低温仓库)的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或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业绩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 (2022年04月至2022年09月)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建造师投标。
(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0)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1)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所有证书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1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15)投标申请人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且以上人员变更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并在网上完成变更手续。否则视为未按合同履约,接受相应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定位准确,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区域发展要求,体现一体化设计思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满足外部条件,衔接顺畅,流线合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的功能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制冷专项设计、光伏专项设计说明符合项目定位。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3:结合环境特征,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交通及环境保护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规划要求,竖向设计富有特点,环境友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4:经济合理、节能节地。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2: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2:结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3:对场地现有消防水池利用的结构方案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的、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2:制冷专项设备系统运行安全、工艺成熟、技术先进、高效节能、便于安装和维护、自动控制程度高。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3: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采用合理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结构。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①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0.4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满分0.4分);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0.4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满分0.4分);③动力工程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4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2分(满分0.4分);④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0.4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满分0.4分);⑤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4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2分(满分0.4分)。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享受正高级工程师待遇的不视为具有正高级职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人员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4月至2022年09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21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棉麻(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号11层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施云飞联系人: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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