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5G智慧港口网络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5G智慧港口网络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近期,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5G智慧港口网络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共收到20个单位或个人的反馈意见,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单位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深圳海关 | 建议将海关查验区、外贸船舶停靠位等海关 5G 网络应用 区域纳入到 5G 智慧港口网络建设覆盖范围 | 采纳 |
建议在 5G 智慧港口网络建设时充分考虑海关的 5G 接入 终端类型和使用场景特性,并进行针对性的部署和配置。 | 采纳 | |
4.1.2 建议增加“海关5G远程智能检疫设备、海关单兵设备” | 采纳 | |
4.1.3 建议将“主要针对港口区域提供5G信号覆盖,满足龙门吊远控、无人集卡、智能理货、巡检/视频监控等业务接入5G网络”修改为“主要针对港口区域、海关查验区、外贸船舶停靠区域提供5G信号覆盖,满足龙门吊远控、无人集卡、智能理货、巡检/视频监控、海关5G远程智能检疫设备、海关单兵设备等业务接入5G网络”。 | 采纳 | |
4.2.1 建议将“港口场景龙门吊远控、无人驾驶内集卡、智能理货等都需要大量摄像头视频回传”修改为“港口场景龙门吊远控、无人驾驶内集卡、智能理货、海关5G远程智能检疫、海关单兵应用等都需要大量摄像头视频回传” | 采纳 | |
前海管理局 | 6.1.2 5G专网运维方案 “ 供应商在收到故障派单或招标人”、“运营商可以为客户提供的主动性维护服务”、“客户端应急演练、重大活动保障、售后服务联席会议”等话语不适用列在建设规范中,建议修订文字说明。 | 采纳 |
6.2.4 故障定界功能 并未从规范层面说明,建议详细说明如何从建设层面实现该功能。 | 采纳 | |
市交通运输局 | 全文页眉 应删除封面左上角页眉“DB4403/T xx—2022”; 全文除封面都应添加页眉; 单数页的页眉应置于右上角、双数页的页眉应置于左上角。 | 采纳 |
全文页码 应删除封面的页码; 单数页的页码应置于右下角、双数页的页码应置于左下角。 | 采纳 | |
全文字体 应参照GB/T 1.1—2020修改全文的字体,章条标题应为五号黑体,段落内容应为五号宋体等。 | 采纳 | |
目录 应参照GB/T 1.1—2020修改目次格式。 | 采纳 | |
各条文内容写法偏向技术方案类,不符合GB/T 1.1—2020对标准格式的要求,“规范”标准应以规范性条款为主要内容。如: “4.4.1 港口场景龙门吊、无人集卡等远控报文和视频数据的回传都要求网络具备高可用性,才能保障港口业务稳定运行,建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可用性方案,端到端网络高可用包含终端、基站、承载、核心网四部分”,建议修改为:“港口场景龙门吊、无人集卡等远控报文和视频数据的回传网络应具备高可用性,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可用性方案,端到端网络高可用包含终端、基站、承载、核心网四部分。” | 采纳 | |
4.3.2 图7无引用; 列项应使用引导语引出。全文类似问题核查修改。 | 采纳 | |
4.4.3 表格应添加表编号和表题,且在内容中引用。全文类似问题核查修改。 | 采纳 | |
5.3.3 “项目需求表”示例建议置于附录。 | 采纳 | |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 范围 原文:“本文件适用于基于5G网络建设的智慧港口” 因为场景只考虑了集装箱码头场景,没有涉及其他类型码头:如散货、油化、矿石等码头。建议本文件只适用于集装箱智慧港口 | 采纳 |
1 范围 原文:“包括面向港口的5G应用场景(远控场桥、远控岸桥、无人集卡、智能理货、智能巡检) 建议增加:车路协同、手持终端等应用场景 | 部分采纳,车路协同未投入正式生产,可在后续版本中更新 | |
4.1.1 原文:“5G集装箱智慧码头主要以场桥远控、智能理货、智能巡检、视频监控为主,属于高清视频数据回传+PLC远控的场景,建议场景中增加:岸桥远控、水平运输(无人集卡、AGV、IGV等) | 采纳 | |
4.1.1 原文:“智慧港口的5G网络架构图如图6所示 因为是标准化设定文件以及5G技术的不断更新达代,建议修改:5G图6架构图为参考图 | 采纳 | |
4.1.2 原文:“港口场景主要是5GCPE、摄像头、5G网联无人机、巡检机器人等设备接入5G网络 建议增加场景:水平运输(无人集卡、AGV、IGV等)、平板终端、路测设备等 | 部分接纳,路测设备投入港口生产稳定运行后在后续版本中更新 | |
4.3.2 原文:“图7智慧港口的5G网络低时延方案图 由于5G技术的不断更新选代,建议图7减低时延的方法为参考方案 | 采纳 | |
4.4.2 原文:“终端元余备份网络架构图如图9所示 基于实现技术的区别以及技术的不断更新,建议:图9元余备份方案为参考方案 | 采纳 | |
4.4.5 原文:“核心网分为控制面和用户面两部分,控制面主 要采用轻量级下沉,用户面UPF采用主各,实现局域场 景下的高可用” 随着5G技术的不断改善,实现方案的选代更新 建议图12和图13的实现方案为参考方案 | 采纳 | |
6.1.1 原文:“5G专网建设完成后,按如下网络指标组织完 成性能验收 因为每个港口具体的环境不同,会对验收的标准有差别 建议改为可参考的验收指标 | 采纳 | |
厦门星创易联科技有限公司严永金 | 4.1.2 5G接入终端 1、针对5GCPE建议罗列出具体核心指标要求 1)场吊桥吊场景5GCPE要求 (1)兼容各运营商网络(四大运营商) (2)支持双SIM卡 (3)支持SA/NSA网络 (4)支持多DNN (5)支持VXLAN、GRETAP及多种类型VPN (6)支持防水以太网接口 (7)双电源元余备份 (8)防护等级IP66 2)无人集场景5GCPE要求: (1)兼容各运营商网络(四大运营商) (2)支持双SIM卡 (3)支持SA/NSA网络 (4)支持多DNN (5)支持WLAN (6)支持VXLAN、GRETAP及多种类型VPN (7)具备5个以太网端口 (8)双电源元余备份 备注:具体更详细的技术细节以项目为主 | 部分采纳, 所有接入终端需要适配各运营商网络,细化特性需根据港口具体工况环境确定,不在标准中定义 |
曹小兵 | 文件题目 本文件的范围是规定智慧港口网络建设的技术 要求,建议标准不冠以 5G 智慧,基于通讯技术 的不断进步,后面 6G 就不能应用于港口网络建 设,从标准化的角度建议探讨。 | 不采纳,6G技术成熟后可在后续版本中进行更新 |
前言 本文件由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归口。起草单位不能是地方标准归口管理单位。 | 采纳 | |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5G 智慧港口网络建设总体技 术要求,包括面向港口的 5G 应用场景(远控场 桥、远控岸桥、无人集卡、智能理货、智能巡检)、 5G 智慧港口的 5G 网络规划和建设、5G 网络验 收及运维标准等。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 5G 网络建设的智慧港 口。 建议按照 GB/T 1.1—2020 相应要求修订为: 本文件规定了港口 5G 应用场景网络建设的 远控场桥、远控岸桥、无人集卡、智能理货、智 能巡检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智慧港口网络建设的验收及 运维。 | 部分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
4 5G智慧港口专网解决方案 建议本文件从智慧港口网络建设的技术要求进行规定,而不是提出解决方案的概述。 | 部分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前言: 作为地方标准,三家运营商都应可以申请加入,文件起草单位增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增加深圳电信相关同事,根据采用内容后确认(目前参与人:郭金梅、狄小康、陈天城、邓继荣、王军文、刘鉴、郭开远)。 | 不采纳。理由:1、当前标准已经处于公开征集意见阶段,主体工作已经完成。因贵单位在公开征集前并未参与起草工作,对于公开征集意见阶段相关的单位意见根据采纳情况做内容刷新。 |
3.2 添加了一些缩略语。 BBU室内基带处理单元 Building Base band Unite CPE 客户前置设备 Customer Premise Equipment 5GC 5G核心网 5G Core Network SPN 切片分组网(移动) Slicing Packet Network STN 智能传送网络(电信) Smart Transport Network | 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
4.1.1 1、建议将原文“5G智慧港口主要以场桥远控,无人集卡,智能理货, 巡检/视频监控为主,属于高清视频回传+PLC远控的场景。”修改为“5G智慧港口-集装箱码头主要以岸桥远控、场桥远控、水平运输(无人集卡、AGV、IGV等)、智能理货、智能巡检、视频监控为主,属于低延时数据回传+PLC远控的场景。”补充完善内容。 2、建议将5G网络架构图进一步扩充,单独下沉UPF或下沉轻量5GC应为两种可选方案,按需选择,盐田港项目采用后者方案。 | 部分采纳 1.更改为:5G智慧港口-集装箱码头主要以岸桥远控、场桥远控、水平运输(无人集卡、AGV、IGV等)、智能理货、智能巡检、视频监控为主,属于高清视频回传+PLC远控的场景。【备注:PLC远控已说明是低时延数据回传,且统一从业务角度去讲,不提低时延技术术语】 2.不修改,此处只是给一个整体架构说明,不建议罗列可能的所有组网图,正文描述增加“典型”二字“智慧港口的5G典型网络架构图”。本标准基于深圳区域、5G智慧港口实际规模化投产支撑情况归纳总结而成,对于规划中、计划投入或验证中的解决方案可考虑在地方标准后续版本中修订。 | |
4.1.1 1、图6 智慧港口的5G网络架构图中,仅标注中国移动的5G承载网SPN。作为地方标准,应该考虑承载网络的通用性,建议将中国电信的STN和中国联通的智能城域网也纳入其中,建议变更为“SPN/STN/联通承载网简称不详”,或取一个统称名,备注说明三个运营商的实际网络名称。 2、图6智慧港口的5G网络架构图中eNodeB改成gNB(eNodeB是4G基站,gNB是5G基站) | 采纳 | |
4.1.4 将原内容“用于5G基站数据回传,组网采用环形组网,实现高可靠性。”变更为“用于5G基站数据回传,组网采用环形组网,接入环采用50G上联,汇聚环采用100G上联,实现高可靠性和大带宽。”完善对承载网的解释。 | 不采纳,各港区可根据自身应用情况选择适合的产品细化规格 | |
4.2.3 建议删除SUL超级上行技术。SUL是补充覆盖用的,增强上行速率极其有限,且引入后网络结构复杂化。 | 不采纳,SUL及上行CA均可提升单用户平均速率,网络结构并未发生变化(与上行CA一样,未导致网络结构发生变化) | |
4.2.4 建议将原文“如果未达到业务诉求,则在开通上行MU-MIMO的基础上,叠加低频段开通SUL上行增强。”修改为“如果未达到业务诉求,则在开通上行MU-MIMO的基础上,开通CA进一步扩大带宽。”理由同4.2.3 | 部分采纳,修改为“如果未达到业务诉求,则在开通上行MU-MIMO的基础上,开通SUL上行增强或上行CA进一步扩大带宽。” | |
4.3.2、4.4.2和5.5 AR路由器只是具体的一种产品,还有实现该功能的其他产品。 建议修改为边缘网关 | 部分采纳,统一修改为“接入路由器” | |
4.4.2 建议将图9中的“SPN”修改成统一名称,理由同4.1.1。 | 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
4.4.4 建议将图10下方文字中的“SPN”修改成统一名称,理由同4.1.1。 | 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
4.4.4 建议将图10下方文字中的 “1ACP”改为“LACP”(可能是笔误)。 | 采纳 | |
4.4.4 图11 BBU至SPN方案架构图,建议将“SPN”修改成统一名称,以及图中的“SPN”修改成统一名称。理由同4.1.1。 | 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
4.4.5 图12 建议删掉风筝方案,风筝方案是华为提出的,不同技术服务商会提出不同方案。 | 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
4.5 建议将原文“专网sim卡绑定配置高优先级5QI=6,特殊场景可考虑5QI=3或RB资源预留等能力开放。”修改为“专网SIM卡绑定配置高优先级5QI,特殊场景可考虑特定5QI或RB资源预留等能力开放。” 不同运营商5QI设置值不一样,不建议指定死,设置高优先级就可以。 | 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
4.6.1 建议将原文“主认证:5G终端(如5G CPE、5G 摄像头、5G智慧杆、5G手机/pad)与5G网络进行双向鉴权和加密(5G AKA标准)。”修改为“主认证:5G终端(如5G CPE、5G 摄像头、5G智慧杆、5G手机/pad)与5G网络进行双向鉴权和加密(5G 标准)。” 5G加密和鉴权标准有2个,另一个是EAP-AKA’,不需要指定任何一种。 建议将原文“机卡绑定认证:通过运营商5GC EIR功能实现终端与SIM卡绑定;”变更为“机卡绑定认证:通过运营商5GC 功能实现终端与SIM卡绑定;” 目前EIR功能暂未实现。 | 接纳 | |
4.6.3 建议将原文“无线空口通信保护可以防止基站和终端间的数据被非法拦截、泄露、篡改,空口加密使用我国自行设计的ZUC算法,如图18所示。”修改为“无线空口通信保护可以防止基站和终端间的数据被非法拦截、泄露、篡改,空口加密使用5G标准空口加密算法,如图18所示。” 空口加密标准有3个,不建议指定。 | 接纳 | |
6.1.1 针对对已给出的8D2U(移动)的标准,按时隙比例折算7D3U(电信)的对等验收标准;峰值测速时的信号强度要求较高,从-96改到了-75;时延对8D2U和7D3U作了相同要求。 | 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
6.1.1 5G专网验收指标中仅包含网络性能指标,建议在6.1.1补充码头常见5G应用场景场景的具体实现方式和网络需求描述。 | 不采纳,不同港区应用场景的网络具体参数存在差异,本标准不做具体规定 |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标题 5G智慧港口集装箱码头网络建设规范 或5G智慧港口网络建设规范——集装箱码头 | 采纳,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 |
3.1.1 “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远程”修改为”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远程控制” | 采纳 | |
4.1.1 1.除了UPF下沉港区,还可采用轻量化5GC下沉港区,因此增加一个架构图 2.SPN为中国移动5G承载技术,建议采用中立的表达“接入节点”、“汇聚节点”、“核心节点”、“承载网管” 3.U2020和eSight是华为产品名称,建议采用业界通用的网元名称UDM和PCF | 部分采纳 1. 此处只是给一个整体架构说明,不建议罗列可能的所有组网图,正文描述增加“典型”二字“智慧港口的5G典型网络架构图” 2. 接纳 | |
4.2增加: 4.2.5 上行视频压缩 面向港口远程控制视频回传场景,可采用视频合成网关,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对回传视频进行压缩、降低上行带宽要求。 | 不采纳 本质上不属于5G网络范畴,港口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部署 | |
4.2.3 “SUL超级上行技术、上行CA技术”更改为” 上行CA技术 或 上行CA技术,以及SUL超级上行方案、FAST时频双聚合方案” | 不采纳,改为“SUL上行增强技术、上行CA技术” | |
4.3.2 “AR”只是具体的一种产品,还有实现双发选收功能的其他产品,建议改为“边缘网关” | 部分采纳 统一修改为“接入路由器” | |
4.4.2 “AR”只是具体的一种产品,还有实现双发选收功能的其他产品,建议改为“边缘网关” | 部分采纳 统一修改为“接入路由器” | |
4.4.2 1.“AR”只是具体的一种产品,还有实现双发选收功能的其他产品,建议改为“边缘网关” 2.SPN为中国移动5G承载技术,建议改为中立表达“传输节点” | 部分采纳 统一修改为“接入路由器”、“传输设备”等 | |
4.4.4 IPRAN改为中立表达“传输设备” | 采纳 统一修改为“传输设备” | |
4.4.4 SPN改为中立表达“传输设备” | 采纳 | |
4.4.5 核心网控制面轻量级下沉方案 控制面轻量级下沉方案,支持稳态用户不掉线,惯性运行;大网断连后,支持用户移动切换及支持用户重新接入,具体详见图12。 更改为“核心网控制面容灾方案” 采用两套轻量化5GC主备容灾方案。控制面/用户面分离,一个控制面可同时连接多个用户面进行负荷分担,当某个用户面服务器故障,控制面将用户接入其它用户面恢复业务。 | 部分采纳 改为“控制面应急备份方案,支持稳态用户不掉线,惯性运行;大网断连后,支持用户移动切换及支持用户重新接入,具体详见图12” | |
4.4.5 方案2中,使用中心UPF容灾,数据已经出园区,不符合港口要求,建议删掉该容灾方案 | 采纳 只保留园区内UPF主备方案 | |
4.5 不同运营商的5QI值定义不完全一样,因此5QI=3、6不建议放在标准里 | 采纳 | |
4.6.5删除该句“可通过对做业务订购的港口用户实行白名单访问、双因素用户认证等安全防护措施增强切片运营安全。” | 采纳 | |
5.5 1)针对龙门吊和无人集卡而言,推荐部署双CPE做AR双发选收; 修改为 1)针对龙门吊和无人集卡而言,推荐部署双CPE做双发选收; | 采纳 | |
无意见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罗湖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科创经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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