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
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22-95
1.招标条件
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内蒙古段工程YBZQ-1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兰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水泥、钢绞线、型材、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包头至银川高铁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内蒙古段工程YBZQ-1标段,起讫里程为DIK36+050--DIK98+000,正线长度62.157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长47.782km(含站场路基),其中区间路基长46.632km,站场路基长1.15km。正线桥梁总长6.797km/32座,其中,特大桥2.52km/2座,大桥2.731km/11座,中桥1.549km/19座,桥梁比例10.93%。涵洞2919.55横延米/165座,道路涵8.04横延米/1座,箱形桥1811.8㎡/11座;隧道7575m/0.86座,无砟道床7330m;制架梁312孔。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二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今后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没有因质量等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GC03包件:生产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生厂商)必须在原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序号 | 地区 | 全称 | 所在地 |
1 | 东北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鞍山 |
2 | 东北 | 抚顺新抚钢线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抚顺 |
3 | 东北 | 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 | 抚顺 |
4 | 东北 |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 双鸭山 |
5 | 东北 |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凌源 |
6 | 东北 | 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 |
7 | 东北 |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伊春 |
8 | 华北 |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 承德 |
9 | 华北 | 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闻喜 |
10 | 华北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邯郸 |
11 | 华北 |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肥城 |
12 | 华北 |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 中阳 |
13 | 华北 |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 |
14 | 华北 |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 唐山 |
15 | 华北 | 天津市天铁轧二制钢有限公司 | 天津 |
16 | 华北 | 天津市冶金集团轧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17 | 华北 | 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 |
18 | 华北 | 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 | 涉县 |
19 | 华北 | 潍坊钢铁集团公司 | 潍坊 |
20 | 华北 |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 武安 |
21 | 华北 |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邢台 |
22 | 华北 |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宣化 |
23 | 华北 | 长治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 长治 |
24 | 华北 | 中国首钢集团 | 北京 |
25 | 华东 | 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 | 上海 |
26 | 华东 | 常州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 |
27 | 华东 | 济南钢铁集团闽源钢铁有限公司 | 章丘 |
28 | 华东 |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 济南 |
29 | 华东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30 | 华东 |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31 | 华东 |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莱芜 |
32 | 华东 | 马钢(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 马鞍山 |
33 | 华东 | 安徽长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 |
34 | 华东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 |
35 | 华东 |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 |
36 | 华东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 济南 |
37 | 华东 |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日照 |
38 | 西北 |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39 | 西北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酒泉 |
40 | 西北 | 宁夏电投钢铁有限公司 | 石嘴山 |
41 | 西北 |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 | 韩城 |
42 | 西北 |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 |
43 | 西北 | 长治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 长治 |
44 | 西南 |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 |
45 | 西南 |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 攀枝花 |
46 | 西南 | 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六盘水 |
47 | 西南 |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 |
48 | 西南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达州 |
49 | 西南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 |
50 | 中南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信阳 |
51 | 中南 |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阳 |
52 | 中南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三明 |
53 | 中南 | 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韶关 |
54 | 中南 |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 柳州 |
55 | 中南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 |
56 | 中南 | 广州市番禺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 广州 |
57 | 中南 | 河南济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济源 |
58 | 中南 | 冷水江钢铁总厂 | 冷水江 |
59 | 中南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娄底 |
60 | 中南 |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 |
61 | 中南 | 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萍乡 |
62 | 中南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武汉 |
63 | 中南 |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鄂州 |
64 | 中南 |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湘潭 |
65 | 中南 |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 |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0.6%);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二份;产品质量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2018)及《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2010)最新标准的要求;用于制作桥梁的水泥同时须符合《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2019)、《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今后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没有因质量等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8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的近二年(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今后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没有因质量等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型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每种物资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今后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没有因质量等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5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今后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没有因质量等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CY02包件:投标人需在项目工地无偿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至少一辆(车辆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手续齐全,含司机、押运员),用于工地现场设备加油。交货时直接将油料加入现场施工设备中,计量验收交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免费注册成为会员,通过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用户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办理CA锁所需资料及流程: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可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 www.crccec.com.cn)获取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0日8时30分。
6.3线上递交地点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ecm.crcc.cn)
(4)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姚伟177*****788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董成文 158*****596
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沈春波 186*****023
铁建云商电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 180*****961 /QQ:**********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1 | 吨 | 4153 | 500 | 1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2 | 吨 | 9221 | 1000 | 2 |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3 | 吨 | 3200 | 500 | 1 |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水泥 | SN01 | 吨 | 1500 | 5 |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水泥 | SN02 | 吨 | 1000 | 2 |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水泥 | SN03 | 吨 | 1000 | 2 |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水泥 | SN04 | 吨 | 9430 | 500 | 1 |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钢绞线 | GJX01 | 吨 | 1480 | 500 | 1 |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型材 | XC01 | 吨 | 5484 | 500 | 1 |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柴油 | CY01 | 吨 | 2100 | 500 | 1 | |
中铁十五局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 | 柴油 | CY02 | 吨 | 2980 | 5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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