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崇文街道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重新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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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崇文街道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重新立项 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定、崇文街道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重新立项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2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9:00(北京时间) 延期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北京时间)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范围及内容 原文件内容: (二)作业内容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路面(含桥梁、地下通道)的人工清扫、保洁。 2.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路面的机械清扫、冲洗、洒水压尘。 3.作业范围内果皮箱擦洗与清掏(以实际数量为准)。 4.作业范围内公交车亭、桥梁栏杆、隔离护栏(墩)、地下通道设施、城市家具、路名牌擦洗保洁。 5.突发事件造成道路污染后的及时清洗。 6.各种重大活动(国家、省、市大检查、各项创建、节庆活动等)的突击加班。 7.作业范围内垃圾斗、桶、果皮箱周围的清扫保洁,发现垃圾燃烧,及时扑灭。 现修改为: (二)作业内容 增加“8.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作业。”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价项 原文件内容:业绩(9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扫、清运、处理类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计3分,最多计9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另提供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 业绩(12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扫、清运、处理(任意一项均认可)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类似业绩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12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另提供原件备查)。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价项 原文件内容:体系认证(5分) 1.投标人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定的认证机构颁发 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⑤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计1分,本项最高计5分。(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认证文件原件扫描件及查询页截图(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体系认证(4分) 1.投标人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定的认证机构颁发 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计1分,本项最高计4分。(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价项 原文件内容:拟投入项目人员(16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5分; 2.具备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得5分; (注: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现修改为: 拟投入项目人员(14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类相关专业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3分。(本项目不重复计分) 2.具备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得5分; (注: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价项 原文件内容:拟投入项目人员 1.拟投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得3分; 2.拟投入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 注:以上各种证件要求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在注册有效期内,超期未注册或超出证件有效期的,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 1.拟投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得3分; 2.拟投入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专业职称证书的得3分; 注: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张家界市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关于外省入(返)张人员核酸检测3天2检工作要求的通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吴超 电话:0744-******* 2、采购人 名称: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地 址:张家界市紫舞路 459 号 联系人:向巍 邮编:****** 电话:0744-*******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居委会市政协一栋一单元(三楼)(本项目联系地址) 联系人:吴超 邮编:****** 电话:0744-******* 电子邮箱:zkgszjj@qq.com |
标签: 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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