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设计招标公告

望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招[20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望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项目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望发改招[2015]8号

4、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5、项目概况:规划范围东至雷锋大道、西至高裕路、南至旺旺路、北至沩水桥,总用地面积约828公顷。对规划范围内的棚户区、闲置零星用地、闲置行政事业单位土地、闲置企业用地进行提质改造和开发建设。
6、招标范围:通过对棚户区现状情况、发展特征、存在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拿出棚户区改造的总体目标、整体思路。在整体把握前提下,给出适合地块的改造模式、项目策划、开发建设定位及经济效益分析,为改造土地进入一级市场打好基础,创造有利条件。根据现状情况及改造条件及基础,定出分年度的实施计划,分期实施。

7、设计周期:180天(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单项合同在8平方公里以上城区控规和城市设计业绩。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望城办事处(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镇喻家坡重建地二栋301)。

六、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

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证;
(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能证明其为投标申请人正式员工);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
(7)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规划设计合同;
注: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备查,并加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且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资格审查方式

1、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若报名单位少于3家,招标人将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单位须在接到电子投标通知书起24小时之内作出是否参加投标的明确邮件回复(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认可邮件),若报名成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给予明确邮件回复的,视为放弃投标。

报名成功单位凭投标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九、评标办法

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1]143号)中的综合评估法。

十、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十一、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二、设计费

1、经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本项目设计费上限值为86.94万元;
2、投标人设计费不得高于本项目设计费上限值,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文源路6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8*****7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9*****510

邮箱:********8@qq.com">********8@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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