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楼25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铭驰竞磋(货物)2022-061
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通过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7.(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楼25楼*****室
方式: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楼25楼*****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楼25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先生
电 话:0971-*******
附件信息:
标签: 基本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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