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无害化处理招标公告

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无害化处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无害化处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从招标方指定地点,装车并转运至中标方处理设备现场。

2.2招标项目规模:负责装卸、转运并无害化处理采油二厂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约110吨,具体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量为准。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2022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油泥沙的装卸、转运、无害化处置等。

2.5标段划分及工期: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

本工程的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或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开始至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无害化处理后通过权威部门检验后,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各项检验技术资料为止。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取得省级危险废物(含HW13类900-015-13)经营许可证资质。

3.1.3 投标人具有固定或移动式规模化处理装置,具备与本项目规模和性质类似项目经验与业绩。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3.1.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油田相关制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 质量要求

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无害化处理工艺和排放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201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2014)》的相关要求。

5.其他要求

5.1 投标方无HSE违规记录,对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无害化处理过程中HSE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招标方负责办理,并接受地方部门监督检查,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5.3在废弃离子交换树脂转移过程中,中标方必须全程做好“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严禁中途倾倒。

5.4中标方有义务通知发标方处置进度及结果,随时接受招标方监督,并及时整改招标方提出的问题。

6.招标方式

招标人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7、招标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

7.1请有意向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采油二厂办公楼一楼生产技术管理部150办公室,持授权委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7.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0.5万元人民币,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交至招标人经营管理中心。

7.3招标文件费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8.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办公楼一楼生产技术管理部150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地址: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采油二厂

联系人:曹义周 何成伟

电话:0377-******** 037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标签: 离子交换树脂 无害化处理 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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