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中心城市西片区可持续发展综合治理工程—两海片区污水处理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红河中心城市西片区可持续发展综合治理工程—两海片区污水处理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蒙自市水库工程管理处于2022年9月编制了《红河中心城市西片区可持续发展综合治理工程—两海片区污水处理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称“应急预案”),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蒙自市水库工程管理处
项目名称:红河中心城市西片区可持续发展综合治理工程—两海片区污水处理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单位地址:蒙自市银河路73号
项目地址:
污水处理站 坐标
永宁村污水处理站 东经103°23′6.6837″,北纬23°26′54.485″
柒零村污水处理站 东经103°21′36.618″,北纬23°26′2.4537″
映月村污水处理站 东经103°23′52.612″,北纬23°26′1.5847″
2、单位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鹏
联系电话:134*****280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单位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4)我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单位运营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5、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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