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503C********C0043 天津市公安北辰分局保安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中心受天津市公安北辰分局委托,对天津市公安北辰分局保安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北辰分局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CGP-2015-023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公安北辰分局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71.76万元
三、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的企业。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四)投标人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五)在天津市公安局备案登记的合法保安服务公司或天津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直属分公司。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有法人民事责任的承担承诺。
(七)2014年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凭证。
(八)2014年完税记录凭证。
三、资信要求
(一)2012—2014年有相当本项目规模的业绩情况,要有文字表述,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保安服务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须提供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材料。
(五)保安公司对保安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时,缴纳15000元投标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电汇形式缴纳。本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京津路支行,跨行转账联行号:********0839;账户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账号:****************301。收取的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返还。本次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二)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9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采购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4月23日下午2:00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9室。
3.采购时间:2015年4月23日下午2:00
4.采购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8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闫女士 孙女士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公安北辰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10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孙智峰
4.采购人联系电话:138*****615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400
电子邮箱:bczczx@126.com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只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中标服务费和标书费。
2.已报名供应商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开标的,应在开标前前至少一天书面通知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未提前通知且未来参与开标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一年之后返还。
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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