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昌化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招标代理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昌化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招标代理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昌化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招标代理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昌化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项目招标代理的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昌化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
(二)项目内容
对《昌化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编制单位招投标事项进行代理。
(三)经费预算
《昌化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总费用不超过1600万元。申报单位应根据招标代理工作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及方法,务必明确进度安排、经费测算标准和经费测算结果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加电子光盘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4楼409室(信封上需注明“某某单位+《昌化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招标代理项目申报”,并注明联系人),电子版发至*********@qq.com。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二)本项目由我厅规划计划与科技处李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180*****831)。
海南省水务厅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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